[发明专利]用于防止和/或熄灭火灾的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69706.6 | 申请日: | 2015-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0688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M·穆勒;P·斯塔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摩罗那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07 | 分类号: | A62C3/07;A62C9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黄志兴;李健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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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防止 熄灭 火灾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防止和/或熄灭车辆中的封闭的目标区域(101)中的火灾的方法和系统,所述车辆尤其是轨道车辆(100),所述车辆(100)包括用于根据需要向负载电路(114)供应压缩空气的中央压缩气源(102)。在所述方法中,压缩空气缓冲罐(130)中供应压缩空气,将压缩空气缓冲罐(130)中的压缩空气供应至气体分离装置(140)。在气体分离装置(140)的出口(140b)提供富氮气体混合物,并且根据需要将气体混合物引至所述目标区域(101)。为了提供压缩空气的供应,所述压缩空气缓冲罐(130)的入口(130a)至少间歇地流体连接至中央压缩气源(102)的出口(102a),以使得压缩空气能够供应至所述压缩空气缓冲罐(130)。如果负载电路(114)没有从中央压缩气源(102)抽取任何压缩空气时,所述中央压缩气源(102)和所述压缩空气缓冲罐(130)之间设有流体连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防止和/或熄灭车辆的封闭目标区域中的火灾的方法和系统,尤其是在轨道引导车辆中。
背景技术
车辆中,尤其是例如轨道车辆的轨道引导车辆中,消防系统工程越来越重要,这也可以通过例如近年来被许多国家和国际标准及指示认可而得到证实。例如,TSI(互联互通技术规范)、EN45545以及EN50553限定出概括轨道车辆装配有主动消防系统的程度的措施。这些新的规定有利人身安全、提高隧道中的安全性以及从根本上也保护轨道车辆的性能。因此,对用于轨道车辆或者类似的轨道引导车辆的消防系统的需求日益增加。
但是,由于在轨道车辆中明显地存在不同危险,因此与建筑消防中已知的解决方法相比,轨道引导车辆(尤其轨道车辆)的复杂度通常需要独特的消防观念。
除了吸气烟雾探测器和自动烟雾探测器的前期探测,自动灭火尤其也起到决定性作用。此外,典型的操作区域为电气设备、控制柜、顶部和底层地板配件、卧铺或者坐卧两用车铺、乘客舱、传动组件以及具有增加的火灾隐患的其它区域。
在分段区域(诸如控制和电气柜)中,惰性气体熄灭技术是尤其推荐用于火灾防护的,因为必要的熄灭浓度能够在分段区域中容易地维持。
在惰性气体熄灭技术中,防护区域(分段区域)至少部分地充满例如氮气、氩气或者CO2的氧气置换气体(以下也称作“惰性气体”),并且因此表现出惰性。
由于使防护区域表现惰性而起到防护或熄灭效果是基于氧气置换的原则。已知的,正常的环境空气包括按体积计算21%的氧气、按体积计算大约78%的氮气和按体积计算大约1%的其它气体。为了有效地降低给定防护区域(例如封闭空间内)中的火灾爆发危险,通过单独引入例如氮气的惰性气体或者惰性气体混合物来降低在相关区域内的氧含量。至于在大多数固体物质情况下的灭火,已知的当氧气百分比降低至按体积计算大约15%以下时开始出现熄灭效果。根据防护区域内的易燃物质,可能还需要进一步使氧气百分比低至例如按体积计算大约12%。
尤其当在轨道引导车辆中使用时,相关目标区域的防护惰性(preventiveinertization)在启动阶段是有利的。由于各个车辆的机动性和最小可用空间,也几乎不会存在用于实施有效火灾防护和熄灭系统的可能性。而且,这种系统必须从根本上不影响车辆的正常操作和相关安全功能。
现有的在车辆内和/或飞机内用于防止和/熄灭火灾的系统设置为,尤其用于在储存油罐中和/或通过其它发生器供应富氮气体混合物。因此,为了能够确保封闭空间的充分惰性,传统的火灾防护和熄灭系统需要在各个车辆内具有较大的空间或者需要能够仅用于较小空间(spatial)体积的空间(rooms)内。因此,为适应车内火灾防护和熄灭系统的部件,根据体积需要更大的安装空间。而且,这种现有技术的空气或水滴灭火系统仅在火灾已经发展并且车辆的相关区域内的部件已经遭受损害时才启动。
另一种可选择的系统是DE 10 2008 047 663中提供的利用设置在船舶上的压缩气体系统运输大量水果的可控氮气氛。然而这种系统也可以用于产生用于游轮装载油罐的氮气,以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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