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提供增强强度的表面特征的行李箱有效
| 申请号: | 201580061301.8 | 申请日: | 2015-11-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0584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0 |
| 发明(设计)人: | 埃里克·赛蒙斯;迈克尔·范徳默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秀丽IP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C5/02 | 分类号: | A45C5/02;A45C5/03 |
| 代理公司: | 11349 北京三环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邵毓琴 |
| 地址: | 卢森堡大公*** | 国省代码: | 卢森堡;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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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行李箱物品 第一表面 角部区 壳体 表面特征 第二壳体 第一壳体 增强角部 分离线 减小 | ||
1.一种行李箱物品,该行李箱物品包括:
至少部分地由外层形成的壳体,并且该壳体包括主面,并且该壳体包括至少部分地由所述外层形成并且在分离线处选择性地固定在一起的第一壳体部分和第二壳体部分,所述第一壳体部分限定第一角部区和相邻的第二角部区;以及
其中在所述行李箱物品的各个侧部上由所述外层形成多个表面特征;
其中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中的至少一个或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中的至少一个是凹槽;
该行李箱物品包括由所述外层形成的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具有长度并且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其中:
所述第一部分相对于所述第二部分成角度地延伸,并且所述第三部分相对于所述第二部分成角度地延伸;
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一角部区相邻地定位在周边壁上,并且从所述分离线的一部分延伸开或沿着所述主面延伸;
所述第三部分与所述第二角部区相邻地定位在所述周边壁上并且从所述分离线的一部分延伸开;并且
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之间延伸或沿着所述主面延伸;
该行李箱物品还包括由所述外层形成的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具有长度并且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一部分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二部分成角度地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三部分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二部分成角度地延伸;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一角部区相邻地定位在所述周边壁上,并且从所述分离线的所述一部分延伸开;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三部分与所述第二角部区相邻地定位在所述周边壁上并且从所述分离线的所述一部分延伸开;并且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之间延伸或沿着所述主面延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物品,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具有深度,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的深度越接近所述第一角部区越大;并且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的深度随着从所述第一角部区远离的距离而减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壳体部分限定与所述第一角部区相邻并且与所述第二角部区对角相对的第三角部区,所述行李箱物品还包括由所述外层形成的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具有长度并且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一部分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二部分成角度地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三部分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二部分成角度地延伸;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一角部区相邻地定位在所述周边壁上,并且从所述分离线的所述一部分延伸开;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三部分与所述第三角部区相邻地定位在所述周边壁上并且从所述分离线的所述一部分延伸开;并且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之间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李箱物品,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具有深度;并且
距离角部区中的较近的一个角部区更远地定位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或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表面特征的深度比更接近于所述角部区中的所述较近的一个角部区定位的其他表面特征的深度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物品,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表面特征的深度包括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第一部分内的第一深度、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第二部分内的第二深度和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第三部分内的第三深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李箱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深度和所述第三深度大于所述第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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