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共同承载式护板的马达驱动的单轮辙机动车有效
| 申请号: | 201580038707.4 | 申请日: | 2015-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6060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0 |
| 发明(设计)人: | E·耶格;J·塞德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J17/00 | 分类号: | B62J17/00;B62K11/04;B62K19/16 |
| 代理公司: | 1103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邓斐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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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共同 承载 式护板 马达 驱动 单轮辙 机动车 | ||
1.马达驱动的机动车,该机动车具有用于固定容纳至少一个马达的框架承载体结构,其中,所述框架承载体结构由框架元件和至少一个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共同构成,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参与决定所述框架承载体结构的总刚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构造为多层壁的,并且包括至少一个穿流开口,其中,在两层壁之间的所述穿流开口能够实施为喷口,在穿流期间在该喷口内部压力下降,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至少在部分区段具有延伸穿过至少一层壁的通孔,以便于能够利用负压抽吸使空气进入所述穿流开口并将热空气导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是单轮辙的机动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由CFK构成。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以夹层式结构由CFK构成。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由CFK-回收模压塑料构成。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构造为护板节段并且加固所述框架承载体结构的面状区段。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替代至少一个框架元件。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替代在框架承载体结构前端中的框架加固撑杆。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上设置有热防护箔,该热防护箔允许实现接近马达的装配。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构造为两件式的并且可组合而成,从而能够保证其从两侧装配。
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该机动车构成为摩托车,所述框架承载体结构构造为包围马达,其中,所述框架元件确定在驾驶员一侧的上部的区段、朝向前轮的区段和朝向后轮的区段,而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确定朝向行车道的下部的区段。
12.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该机动车构成为带有两个或三个轮子的机动滑板车,所述框架承载体结构构造为包围马达,其中,所述框架元件确定朝向行车道的下部的区段、朝向前轮的区段和朝向后轮的区段,而所述至少一个共同承载式护板部件确定在驾驶员一侧的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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