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遗体组织撑开器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05006.4 | 申请日: | 2015-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390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阔;李玉光;李玉峰;付慧群;周雪媚;陈霜玲;姜思朋 | 申请(专利权)人: |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B17/02 | 分类号: | A61B1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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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遗体 组织 撑开 | ||
1.一种遗体组织撑开器,包括通过转动连接件连接的两个支臂,所述支臂的一端设置有手持件,所述支臂的另一端连接有撑开爪,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臂上位于所述转动连接件和所述撑开爪之间的部分为避让臂,所述避让臂的端部连接有固定块,所述撑开爪固定于所述固定块上,两个所述避让臂之间具有预定尺寸的避让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遗体组织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尺寸介于1cm到10cm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遗体组织撑开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转动连接件和所述撑开爪之间,所述避让间隙中最大的所述预定尺寸所处的部位离所述撑开爪的距离小于离所述转动连接件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遗体组织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避让臂为弧形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遗体组织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撑开爪为弧形杆,两对所述撑开爪的尾端相背离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遗体组织撑开器,其特征在于,两对所述撑开爪上相背离的一侧为平面结构或弧形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遗体组织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避让臂连接于所述固定块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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