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粉焦抓斗电动葫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939759.6 | 申请日: | 2015-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148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发明(设计)人: | 钟继文;张兴华;向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4 | 分类号: | B66C11/04;B66C7/08;B66C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地址: | 400060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抓斗 电动葫芦 | ||
1.粉焦抓斗电动葫芦,包括主轨和提升钢架,所述主轨上设置有主动轮,所述主动轮通过中心支架与提升钢架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轨两侧平行设有两条副轨,所述两条副轨内设置有从动轮,所述从动轮可转动设置在提升钢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焦抓斗电动葫芦,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轮贯通设置有中心轴,所述中心轴的一端通过支撑板与提升钢架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焦抓斗电动葫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提升钢架下方的卷扬机构和抓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粉焦抓斗电动葫芦,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扬机构为固定于提升钢架上的电机和滑轮组,所述滑轮组与抓斗通过钢丝绳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939759.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起重机远程智能监控系统
- 下一篇:一种双梁行车小车防走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