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障碍电动轮椅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51376.4 | 申请日: | 2015-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662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张永生;孙小娟;李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永生 |
主分类号: | A61G5/06 | 分类号: | A61G5/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4100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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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障碍 电动 轮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轮椅,具体涉及一种无障碍电动轮椅。
背景技术
残疾人由于肢体运动障碍,运动需要借助轮椅等工具行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轮椅大都只能在平地上行走,限制了残疾人的自主活动空间。
因此,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确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所述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实现轮式行走或履带式行走的无障碍电动轮椅。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无障碍电动轮椅,其包括椅架、主电机、桥管、前轮、尾轮、履带前架、履带架臂、履带架以及转换电机;其中,所述主电机和桥管分别安装在椅架的前端;所述桥管内设有半轴,半轴上设有半轴齿轮;所述主电机分别连接并驱动前轮和半轴;所述尾轮和转换电机分别安装在椅架的后端;所述履带前架枢接于桥管的前端,其上安装有大齿轮、小链轮、传动链轮和传动轮;所述大齿轮能和半轴齿轮啮合,其和小链轮同轴设置;所述小链轮和传动链轮通过一链条连接而传动;所述传动链轮和传动轮同轴设置;所述履带架臂枢接于椅架的后端,其上设有转换齿轮;所述转换电机连接并驱动转换齿轮;所述履带架分别和履带前架、履带架臂相铰接,其上设有若干从动轮。
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桥管的下端设有一开口,大齿轮能通过开口和半轴齿轮相啮合。
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椅架的上端设有椅座轴孔,一座椅安装于椅座轴孔上。
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还设置为:所述尾轮上设有一尾轮齿轮,该尾轮齿轮和转换齿轮相啮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平路行走时用轮式,需要跨越障碍或爬楼梯时可转换为履带式,可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自主行走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采用轮式行走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采用履带式行走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座椅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说明书附图1至附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无障碍电动轮椅,其由椅架1、主电机2、桥管20、前轮17、尾轮13、履带前架16、履带架臂14、履带架15以及转换电机10等几部分组成。
其中,所述椅架1的上端设有椅座轴孔18,一座椅19安装于椅座轴孔18上。所述主电机2和桥管20分别安装在椅架1的前端。所述尾轮23和转换电机10分别安装在椅架11的后端。
所述桥管20内设有半轴3,半轴3上设有半轴齿轮4。所述主电机2分别连接并驱动前轮17和半轴3。所述桥管的下端设有一开口22。
所述履带前架16枢接于桥管20的前端,其上安装有大齿轮5、小链轮6、传动链轮21和传动轮8。所述大齿轮5能和半轴齿轮4啮合,具体的说,大齿轮5能通过开口22和半轴齿轮4相啮合,其和小链轮6同轴设置,从而能够驱动小链轮6。所述小链轮6和传动链轮21通过一链条7连接而传动。所述传动链轮21和传动轮8同轴设置,从而使传动链轮21驱动传动轮8。
所述履带架臂14枢接于椅架1的后端,其上设有转换齿轮12。所述转换电机10连接并驱动转换齿轮12。所述尾轮13上设有一尾轮齿轮11,该尾轮齿轮11和转换齿轮12相啮合。
所述履带架15分别和履带前架16、履带架臂14相铰接,其上设有若干从动轮9。于所述从动轮9和传动轮8上套设有一履带(未图示),通过传动轮8使履带运动。
本实用新型的无障碍电动轮椅的设计原理如下:
(1)轮式行走,参阅图1:转换电机10转动,尾轮齿轮11和转换齿轮12相对转动,尾轮13落地的同时,履带架臂14顺时针运动,带动履带架15向前动,履带前架16绕桥管20向前上折起,前轮17着地。
(2)履带式行走状态,参阅图2:转换电机10反向转动,尾轮齿轮11和转换齿轮12相对转动,尾轮13向前上收起的同时,履带架臂轴14向下向后运动,带动履带架15向后动,履带前架16绕桥管20向前下着地,前轮17悬起。此时大齿轮5和半轴齿轮4齿合,通过小链轮6、传动链轮21和链条7带动传动轮8转动行走。
以上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为本创作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创作,凡在本创作的精神及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创作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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