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道内物料无烟干燥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41440.3 | 申请日: | 2015-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395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04 |
发明(设计)人: | 郭志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志男 |
主分类号: | F23G5/44 | 分类号: | F23G5/44;F23G5/04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刘梅芳 |
地址: | 542403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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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道 物料 无烟 干燥设备 | ||
1.一种烟道内物料无烟干燥设备,包括烟道,其特征是:还设有螺旋干燥装置,螺旋干燥装置一端与烟道紧密连通,另一端与进料口连通,所述螺旋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管道、设置在干燥管道上的动力机构和与动力机构连接的传动机构,干燥管道内壁均匀错开分布有与传动机构连接的螺旋弹簧状的凸起或刮片,管道外壁两端分别设有管道定位槽和与定位槽连接的定位轴承,通过定位轴承带动干燥管道绕管道轴心旋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内物料无烟干燥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干燥管道为自低向高斜置的长直圆管,其低端与烟道连通,高端与进料口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道内物料无烟干燥设备,其特征是:所述管道定位槽与定位轴承外圆相互呈公母榫咬合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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