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10868456.4 | 申请日: | 2015-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9116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池田光希;鲇川达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J5/10 | 分类号: | B60J5/10;B60J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5 | 代理人: | 黄威,苏萌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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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树脂 后尾门 结构 | ||
1.一种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具备:
树脂制的内面板,其构成以能够开闭的方式被支承于车身上的树脂后尾门的整体框架,并且在上部形成有车辆后方目视确认用的开口部;
树脂制的外面板,其被配置在所述开口部的周围且相对于所述内面板而被配置在车辆外侧,且通过利用第一粘合剂而被接合在所述内面板上从而与所述内面板一起形成在内部具有封闭截面部的框架结构部;
玻璃板,其通过第二粘合剂而被接合在构成所述框架结构部的所述内面板上,并从车辆外侧对所述开口部进行堵塞;
抵接壁部,其构成所述内面板中的形成所述框架结构部的部分中的一部分,且在所述车辆用树脂后尾门关闭了的状态下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所述车身抵接,
所述框架结构部具有:
第一接合部,其以与所述玻璃板对置的方式而配置,且使所述内面板和所述外面板被接合;
第二接合部,其相对于所述第一接合部而被配置在所述开口部侧,且使所述内面板和所述外面板被接合,
所述第一接合部和所述玻璃板通过所述第二粘合剂而被接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一接合部被构成为,包括:
内侧凸缘部,其被设置在所述内面板上,且向所述封闭截面部的外部延伸出;
外侧凸缘部,其被设置在所述外面板上,且向所述封闭截面部的外部延伸出并且与所述内侧凸缘部接合,
在所述内侧凸缘部的顶端侧的部分上,形成有与所述外侧凸缘部相比向所述封闭截面部的外部延伸出的延伸设置部,所述玻璃板通过所述第二粘合剂而被接合在所述延伸设置部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二接合部作为划分所述封闭截面部的内部和外部的壁部而构成。
4.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一接合部在从所述框架结构部的长度方向观察的剖视观察时,以与所述玻璃板平行的方式而延伸。
5.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二接合部在从所述框架结构部的长度方向观察的剖视观察时,在车辆上下方向上延伸。
6.如权利要求2或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二粘合剂沿着所述玻璃板的车辆宽度方向两侧边缘部而配置,并且所述玻璃板的车辆宽度方向两端部被接合在所述内侧凸缘部上。
7.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二粘合剂沿着所述玻璃板的外周边缘部而以遍及所述玻璃板的整周的方式而配置,并使所述玻璃板的外周部被接合在所述内面板上。
8.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树脂后尾门结构,其中,
所述第二粘合剂具有与所述第一粘合剂相比而较高的耐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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