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通信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811747.X | 申请日: | 2015-1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674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15 |
| 发明(设计)人: | 森考司;广濑素久;山根克靖;山崎胜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60R16/023 | 分类号: | B60R16/023;H04Q9/00;H04M11/00;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栗涛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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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通信 系统 | ||
1.一种车辆通信系统,其具备:便携式终端,其具有显示画面, 使用者能够对该显示画面的显示的打开及关闭进行操作;以及车辆, 其在与该便携式终端确立了连接的状态下以第一间歇周期与所述便 携式终端互相通信,
所述车辆通信系统的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具备车载控制部,其在所述车辆与所述便携式终端确立 所述连接前,以第二间歇周期向所述车辆周围发送用于确立所述连接 的询问信号,
所述便携式终端具备控制部,其在所述便携式终端与所述车辆确 立所述连接前,执行能够以第三间歇周期接收所述询问信号的扫描动 作,
所述控制部能够对所述第三间歇周期进行设定,以能以低速模式 以及周期短于该低速模式的高速模式的至少两个周期进行扫描动作, 并且在所述显示画面的显示处于打开的状态下,将所述第三间歇周期 设定为所述高速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便携式终端存储用于在所述显示画面显示所述车辆状态以 及操作画面的程序,该操作画面用于对所述车辆的功能进行操作,
所述显示画面的显示的打开及关闭即为与所述程序的运行相关 的规定画面的显示及不显示,
在显示与所述程序的运行相关的规定画面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 将所述第三间歇周期设定为所述高速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画面的显示的打开及关闭即为设置于该显示画面的背 光源的点亮及熄灭,
在所述背光源处于点亮状态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三间 歇周期设定为所述高速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与所述程序的运行相关的规定画面处于不显示状态且所述程 序处于运行状态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三间歇周期设定为所 述低速模式。
5.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程序处于未运行状态的情况下,停止所述扫描 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 在于:
所述第二间歇周期与所述第三间歇周期彼此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确立所述连接,是指确立依据注册商标为蓝牙的通信标准的微微 网的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 在于:
在确立了所述连接后,无论所述显示画面的显示为打开或关闭, 所述控制部都会维持以所述第一间歇周期实施的所述车辆与所述便 携式终端之间的所述通信,
在所述通信中,所述控制部定期接收包含所述车辆的状态信息的 信号,并基于所述车辆的状态信息判定规定的下车条件是否成立,并 且在判定所述下车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在从该下车条件成立起经过了 规定时间后,切断与所述车辆的所述通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的下车条件成立,是指所述车辆的电源处于关闭状态, 或是车载通信网络处于规定的节电状态,其中,该车载通信网络搭载 于所述车辆,并为了向所述便携式终端发送所述车辆的状态信息而监 视所述车辆的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通信系统,其特 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确立了所述连接后,无论所述显示画面的显示为打 开或关闭,都会维持以所述第一间歇周期实施的所述车辆与所述便携 式终端之间的所述通信,
所述车载控制部具备车载通信网络,该车载通信网络为了将该车 辆的状态作为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便携式终端而监视车辆的状态,并 且,所述车载控制部在确立了所述连接后,向所述便携式终端发送表 示所述车载通信网络处于规定的节电状态的所述状态信息或切断以 所述第一间歇周期实施的通信的要求,
所述控制部在接收到表示所述车载通信网络处于所述节电状态 的所述状态信息或切断以所述第一间歇周期实施的通信的要求的情 况下,切断以所述第一间歇周期实施的与所述车辆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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