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在审
申请号: | 201510800077.1 | 申请日: | 2015-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002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王仕洲;王浩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德县常丰竹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D7/12 | 分类号: | C09D7/12 |
代理公司: | 合肥顺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4120 | 代理人: | 俞强 |
地址: | 242216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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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竹制品 加工 打磨 | ||
1.一种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包括以下重量%的组分:
氧化铝20-40%,甘油20-40%,水性漆料30-50%;
所述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的制备方法为:用200-1600目标准筛筛取氧化铝,在1000-1500转/分搅拌下向甘油中逐量加入氧化铝至获得悬浮液,保持转速并缓慢向所述悬浮液中加入水性漆料至混合均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还包括重量%为3-15%的二氧化硅,5-10%的硅油;
所述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的制备方法为:用200-1600目标准筛筛取氧化铝,用800-1800目标准筛筛取二氧化硅,在1000-1500转/分搅拌下向甘油中逐量加入氧化铝至获得悬浮液,保持转速并加入硅油,缓慢向所述悬浮液中加入水性漆料至混合均匀,再逐量加入二氧化硅并搅拌至混合均匀。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还包括重量%为1-3%的十二烷基三甲基溴化铵;所述制备方法在向甘油加入氧化铝前,还包括先将十二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加入甘油中并搅拌溶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用于竹制品加工的打磨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还包括重量%为0.5%的苯甲酸钠;所述制备方法还包括在最后加入苯甲酸钠并搅拌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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