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合器及其混合组件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96387.0 | 申请日: | 2015-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985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03 |
发明(设计)人: | 殷雷;郑祥;赵治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纳克(苏州)排放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28 | 分类号: | F01N3/28;F01N13/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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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器 及其 混合 组件 | ||
1.一种混合器,用以将尿素液滴与发动机的排气进行混合,所述混合器包括支撑部以及固定于所述支撑部上的至少一个板片,所述板片包括向排气方向的下游倾斜延伸的倾斜部,所述倾斜部用以实现尿素液滴与发动机的排气的充分混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片还包括自所述倾斜部进一步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水平延伸的尾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片包括板状部,所述倾斜部是自所述板状部延伸而成;所述板片为层叠设置的若干板片,所述若干板片包括第一板片,所述第一板片包括水平延伸的第一板状部、自所述第一板状部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倾斜延伸的第一倾斜部以及自所述第一倾斜部进一步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水平延伸的第一尾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状部设有向上冲压形成的若干第一翅片,这些第一翅片沿所述排气方向陈列为三排。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倾斜部完全延伸超出所述支撑部,所述第一尾翼与所述第一板状部平行。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板片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板片下方的第二板片,所述第二板片包括水平延伸的第二板状部、自所述第二板状部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倾斜延伸的第二倾斜部以及自所述第二倾斜部进一步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水平延伸的第二尾翼。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状部比所述第一板状部宽,所述第二板状部设有向上冲压形成的若干第二翅片,这些第二翅片沿所述排气方向陈列为两排。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倾斜部完全延伸超出所述支撑部,所述第二尾翼与所述第二板状部平行,所述第一尾翼在竖直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板状部与所述第二板状部之间。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板片包括位于所述第二板片下方的第三板片,所述第三板片包括水平延伸的第三板状部、自所述第三板状部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倾斜延伸的第三倾斜部以及自所述第三倾斜部进一步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水平延伸的第三尾翼。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板状部未设有翅片,所述第三倾斜部部分延伸超出所述支撑部,所述第三尾翼与所述第三板状部平行;所述第二尾翼沿所述排气方向超出所述第一尾翼,所述第一尾翼沿所述排气方向超出所述第三尾翼。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板片包括位于所述第三板片下方的第四板片,所述第四板片包括水平延伸的第四板状部、自所述第四板状部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倾斜延伸的第四倾斜部以及自所述第四倾斜部进一步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水平延伸的第四尾翼。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板状部未设有翅片,所述第四倾斜部部分延伸超出所述支撑部,所述第四尾翼与所述第四板状部平行;所述第二尾翼沿所述排气方向超出所述第四尾翼,所述第四尾翼沿所述排气方向超出所述第三尾翼。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倾斜部与所述第四倾斜部的延伸倾斜方向不同;所述第三倾斜部设有位于中间的开口,所述第四倾斜部延伸穿过所述开口,使所述第三倾斜部与所述第四倾斜部形成交叉。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倾斜部、所述第二倾斜部以及所述第三倾斜部均向右下角方向延伸,所述第四倾斜部向右上角方向延伸。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板片包括位于所述第四板片下方的第五板片,所述第五板片包括水平延伸的第五板状部、自所述第五板状部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倾斜延伸的第五倾斜部以及自所述第五倾斜部进一步向所述排气方向的下游水平延伸的第五尾翼,所述第五倾斜部向右上角方向延伸,且平行于所述第四倾斜部。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板状部未设有翅片,所述第五倾斜部至少部分延伸超出所述支撑部,所述第五尾翼与所述第五板状部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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