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变形程度的汽车安全性改善程度的评价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572416.5 | 申请日: | 2015-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05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发明(设计)人: | 李克强;陈龙;罗禹贡;罗伯特·佐博;王建强;张书玮;秦兆博;解来卿;连小珉;杨殿阁;郑四发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F17/50 | 分类号: | G06F17/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德技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8 | 代理人: | 严勇刚 |
地址: | 100084***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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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变形 程度 汽车 安全性 改善 评价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变形程度的汽车安全性改善程度的评价方法,是从车辆历史事故数据库中选取过去任意两个年份区间的车辆,以新、旧年份车辆在VDI6x+级别上减少MAISy+的损伤有效性为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表达式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安全技术,具体涉及基于变形程度的汽车安全性改善程度的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
被动安全技术,例如安全带和安全气囊,已经在全球不同的NCAP(New carassessment programme)的测试试验中展示出其性能。从Euro NCAP(欧洲新车安全评鉴协会)设立开始至今,这些被动安全性能评价试验对道路安全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相关部门设立了针对驾驶辅助系统功能的有效性评价试验,那么车辆使用者也会逐渐意识到驾驶辅助系统的重要性,并且可在购买车辆时对比不同品牌之间安全性能。
国内外已经对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评价方法开展了多种理论和实验研究。总的来说,现有评价方法的试验方法上可分为两类:实车试验和标准试验。其从数据来源上看,主要可分两类:事故数据、DR(Driving recorder)数据。从仿真方法上也可分为两类:驾驶模拟仪仿真和软件仿真。系统评价方法从评价标准上,主要可分三类:速度减小量ΔV、事故减小数目、损伤程度。各类方法均有其优势与缺点,在此不详细展开。
以事故数据为基础、利用事故再现软件仿真的评价方法。这种方法无危险性,可重复性好,仿真多种工况,可拓展性好,可进行统计分析,能够反映各种危险的事故类型,数目较多。但是只有有限数量的数据库提供车辆的速度信息,原因在于有关速度的信息是很难获取的。速度需要用事故再现的方法来计算,不幸的是,事故再现主要以能源守恒为基础的,仅仅依靠测量的制动迹的长度或变形的深度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要知道制动力与汽车的变形力的大小。不同车辆、部件、碰撞角度之间的刚度的差异造成了变形力和变形能量很难估计,这些因素导致所计算的速度的显著误差,进而造成基于此事故数据的评价结果失去了真实性。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基于事故数据库中速度信息的驾驶辅助系统的评价失真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变形程度的汽车安全性改善程度的评价方法。该方法可以更为准确的评价某一驾驶员辅助系统的汽车安全性改善程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变形程度的汽车安全性改善程度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是从车辆历史事故数据库中选取过去任意两个年份区间的车辆为样本,以车辆变形指数VDI6为基础进行评价,具体为,
以车辆在VDI6x+级别上减少MAISy+的损伤有效性为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有效性表达式为:
式中VDI6表示车辆变形指数,x表示VDI6的级别,MAIS表示最大简明损伤等级,y表示MAIS的级别;“新”、“旧”表示以生产时间早晚为对比的年份区间生产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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