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负极活性物质、包括其的负极和可再充电锂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95554.3 | 申请日: | 2015-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808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0 |
发明(设计)人: | 元正渊;沈揆允;林大燮;鱼城华;车政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36 | 分类号: | H01M4/36;H01M4/583;H01M4/587;H01M10/052;C01B32/0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负极 活性 物质 包括 充电 锂电池 | ||
1.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包括包含如下的复合碳颗粒:
包括基于结晶的碳的芯颗粒;和
位于所述芯颗粒的表面上并且包括无定形碳的包覆层,
其中在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拉曼光谱中,在1620cm-1处的峰强度I1620范围为0.01-0.1,在1360cm-1处的峰强度I1360范围为0.05-0.5,和在1580cm-1处的峰强度I1580范围为0.1-0.8,
其中在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拉曼光谱中,在1360cm-1处的峰强度I1360对在1620cm-1处的峰强度I1620的比率I1360/I1620范围为2-20,
其中在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拉曼光谱中,在1620cm-1处的峰强度I1620对在1580cm-1处的峰强度I1580的比率I1620/I1580范围为0.01-0.5,
所述拉曼光谱通过使用得自Jasco Inc.的NRS 1000 Raman Spectrometer且使用具有514nm的波长的Ar激光测量。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在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拉曼光谱中,在1360cm-1处的峰强度I1360对在1620cm-1处的峰强度I1620的比率I1360/I1620范围为3-13。
3.如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在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拉曼光谱中,在1360cm-1处的峰强度I1360对在1620cm-1处的峰强度I1620的比率I1360/I1620范围为3-6。
4.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在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拉曼光谱中在1620cm-1处的峰强度I1620相对于在1580cm-1处的峰强度I1580的比率I1620/I1580具有基本上恒定的值,不管所述无定形碳的含量如何。
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基于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总重量,以0.1重量%-50重量%的量包括所述无定形碳。
6.如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基于所述复合碳颗粒的总重量,以5重量%-30重量%的量包括所述无定形碳。
7.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芯颗粒的平均粒径D50范围为3μm-50μm。
8.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包覆层的厚度为0.001μm-30μm。
9.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基于结晶的碳包括天然石墨、人造石墨、或其组合。
10.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无定形碳包括软碳、硬碳、或其组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三星SDI株式会社,未经三星SDI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95554.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