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提鲜作用的调味品的制作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269740.X | 申请日: | 2015-05-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8652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1 | 
| 发明(设计)人: | 孙有良;刘正强;韩国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瑞香源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27/21 | 分类号: | A23L27/21;A23L27/20;A23L33/10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37227 | 代理人: | 段秀瑛 |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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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作用 调味品 制作方法 | ||
1.一种具有提鲜作用的调味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经过如下加工过程制备而成:
⑴在清水中加入2%的食用豆粕粉、2%的可溶性淀粉、1%的葡萄糖、0.5%的牛肉膏、0.2%的磷酸二氢钾和0.1%的硫酸镁,搅拌均匀,121℃灭菌15-20分钟,冷却至22-24℃,接入香菇菌种,在22-24℃,旋转摇床140-160rpm条件下 ,培养7-9天得香菇菌丝体培养液,将香菇菌丝体培养液用胶体磨磨浆,得到香菇菌丝体营养液;
⑵按每毫升香菇菌丝体营养液10-15个单位的比例加入纤维素酶,在48-50℃条件下酶解3-4小时,得香菇菌丝体纤维素酶水解液;
⑶将发芽糙米粉碎得发芽糙米粉,按照香菇菌丝体纤维素酶水解液和发芽糙米粉质量比20:1的比例将香菇菌丝体纤维素酶水解液和发芽糙米粉混合在一起,搅拌均匀,在50-52℃条件下酶解3-4小时,然后将酶解液pH调整到4.8-5.2,在55℃条件下保温20-30分钟,再升温到60-65℃,维持2-3小时后在110℃条件下灭酶10-15分钟,然后过滤得滤液,滤液经调配、浓缩、装瓶、灭菌即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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