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消声器带支架总成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73261.0 | 申请日: | 2015-0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240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8 |
发明(设计)人: | 廖少龙;张辉;高畅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3/14 | 分类号: | F01N13/14;F01N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姜溯洲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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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声器 支架 总成 | ||
1.一种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消声器、消声器组合支架、消声器上隔板、消声器左隔板、消声器右隔板及消声器端盖隔板;
所述消声器包括有消声器壳体、消声单元、进气口、排气口及第一固定支架;所述消声单元设置于所述消声器壳体内;所述进气口和所述排气口分别设置于所述消声器壳体上;所述第一固定支架设置于所述消声器壳体设置有排气口的表面上;所述第一固定支架固定所述消声器端盖隔板;
所述消声器组合支架包括有支脚、管梁、上托架、下托架、连接螺栓、左固定支架、上固定支架及右固定支架;
所述支架与所述管梁固定连接;所述上托架与所述管梁固定连接;所述下托架通过所述连接螺栓与所述管梁连接;
所述上托架上设置有上固定支架;所述下托架上设置有所述左固定支架和所述右固定支架;
所述上固定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上隔板;所述左固定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左隔板;所述右固定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消声器右隔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设置于所述消声器壳体的侧表面上;所述排气口设置于所述消声器壳体的端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为两个,分别为第一支脚和第二支脚;所述管梁为两个,分别为第一管梁和第二管梁;所述上托架为两个,分别为第一上托架和第二上托架;所述下托架为两个,分别为第一下托架和第二下托架;
所述第一管梁与所述第一支脚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管梁与所述第二支脚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上托架和所述第二上托架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第一管梁和所述第二管梁;
所述第一下托架和所述第二下托架的两端均设置有通孔;在所述第一管梁和所述第二管梁上均设置有安装孔;所述连接螺栓穿过所述通孔和所述安装孔后通过螺母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梁与所述支脚通过螺栓连接;在所述支脚上也设置有第一连接孔;在所述管梁与所述支脚连接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连接孔;所述螺栓穿过所述第一连接孔和所述第二连接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管梁与所述支脚的连接处还包括有预紧盖板,所述预紧盖板上设置有第三连接孔;所述螺栓依次穿过所述第一连接孔、所述第二连接孔及所述第三连接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固定支架和所述右固定支架的结构相同,均为L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固定支架包括有与所述上托架固定的固定面,以及自所述固定面的一个侧边中部分延伸且弯折的安装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为铸造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梁为矩形管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带支架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声器上隔板、所述消声器左隔板、所述消声器右隔板及所述消声器端盖隔板的材质均为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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