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室内照明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044112.1 | 申请日: | 2015-01-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490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30 |
| 发明(设计)人: | 白石宽光;长野正光;土屋竜二;松田阳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23/04;F21W101/08;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陶敏;臧建明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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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室内 照明 装置 | ||
交叉引用
本发明是基于且主张以前在2014年3月25日申请的日本专利申请案第2014-062722号、在2014年3月25日申请的日本专利申请案第2014-062723号、在2014年3月25日申请的日本专利申请案第2014-062209号、在2014年3月25日申请的日本专利申请案第2014-062448号的优先权,且所述申请案的全文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一种车室内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已有一种车室内照明装置,以发光二极管(diode)作为光源,且设在汽车室内。
此种车室内照明装置中设有开关(switch),该开关切换如下模式:使发光二极管点灯的接通(ON)模式(mode),使发光二极管熄灯的切断(OFF)模式,及当车辆门处于打开状态时使发光二极管点灯、当车辆门处于关闭状态时使发光二极管熄灯的门(DOOR)模式。
并且,根据开关的操作部的状态来识别各模式。
然而,并不易看到操作部的状态,例如,有可能将接通模式误认为是门模式而离开车辆、将发光二极管置于一直点灯的状态。
而且,提出一种使门模式下的灯泡的光量少于接通模式下的灯泡的光量的车室内照明装置。
然而,若减少门模式下的灯泡的光量,则可能会令上下车时的安全性下降。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车室内照明装置包括:多个发光元件;开关,切换接通模式与门模式,所述接通模式是使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点灯,所述门模式是当车辆门处于打开状态时使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点灯、当所述车辆门处于关闭状态时使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熄灯;及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以使门模式下的光量多于接通模式下的光量。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以使所述接通模式下的照明形式(pattern)与所述门模式下的照明形式不同。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进而使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不同。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内所设的第1构件的透光率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内所设的第2构件的透光率不同。
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的车室内照明装置包括:多个第1发光元件;多个第2发光元件;开关,切换接通模式与门模式,所述接通模式是使所述多个第1发光元件与所述多个第2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点灯,所述门模式是当车辆门处于打开状态时使所述多个第1发光元件与所述多个第2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点灯、当所述车辆门处于关闭状态时使所述多个第1发光元件与所述多个第2发光元件熄灯;及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第1发光元件与所述多个第2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以使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色、色度及色温的至少任一个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色、色度及色温的至少任一个不同。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第1发光元件与所述多个第2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进而使所述接通模式下的照明形式与所述门模式下的照明形式不同。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第1发光元件与所述多个第2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进而使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不同。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内所设的第1构件的透光率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内所设的第2构件的透光率不同。
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的车室内照明装置包括:多个发光元件;开关,切换接通模式与门模式,所述接通模式是使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点灯,所述门模式是当车辆门处于打开状态时使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点灯、当所述车辆门处于关闭状态时使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熄灯;及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以使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不同。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还包括光学要素,该光学要素设于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及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的至少任一区域内,产生所需的聚光特性及所需的配光特性的至少任一特性。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发光状态,以便在所述接通模式下使光照射至整个车室内,在所述门模式下使光照射至所述车辆门附近、及座椅座部(seat)附近的至少任一处。
所述车室内照明装置中,所述接通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内所设的第1构件的透光率与所述门模式下的发光区域内所设的第2构件的透光率不同。
[发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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