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溶瘤腺病毒的脑癌治疗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45528.9 | 申请日: | 2014-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225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娟·富埃约;坎德拉里亚·曼扎诺-戈麦斯;查尔斯·康拉德;弗雷德·兰;W·K·阿尔弗雷德·扬;弗兰克·图法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那翠丝有限公司;得克萨斯州大学系统董事会 |
主分类号: | A61K35/768 | 分类号: | A61K35/768;A61P3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郑斌;彭鲲鹏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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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溶瘤腺 病毒 治疗 | ||
1.一种用于在人患者中治疗胶质瘤的方法,其包括:
a)鉴定患有胶质瘤的患者;和
b)使所述胶质瘤与溶瘤腺病毒接触,所述溶瘤腺病毒具有不能结合Rb的E1A多肽,并且包含H1结构域中插入有RGD氨基酸的纤维蛋白,
其中治疗引起以下中的一项或更多项:
i)肿瘤负荷降低大于25%;
ii)六个月的无进展存活;和
iii)肿瘤坏死,
并且所述治疗不产生由所述溶瘤腺病毒引起的足以导致所述治疗终止的不良事件。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瘤腺病毒是Δ24腺病毒。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包括肿瘤成像,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步骤a)之后且在步骤b)之前获得所述肿瘤的活组织检查。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胶质瘤是可切除的。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胶质瘤是不可切除的。
6.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治疗之后切除所述胶质瘤。
7.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用所述溶瘤腺病毒处理切除后的瘤床。
8.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治疗之后切除所述胶质瘤。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将所述腺病毒颅内递送到所述患者中来使所述胶质瘤与所述腺病毒接触。
10.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递送包括瘤内注射。
11.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进行多次注射。
12.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将切除后的导管植入所述患者中并经所述导管递送所述溶瘤腺病毒。
1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胶质瘤是星形细胞瘤、少突胶质瘤、间变性胶质瘤、成胶质细胞瘤、室管膜瘤、脑脊膜瘤、松果体区肿瘤、脉络丛肿瘤、神经上皮瘤、胚胎性肿瘤、外周神经母细胞性肿瘤、脑神经肿瘤、造血系统肿瘤、生殖细胞瘤或鞍区肿瘤。
14.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胶质瘤是成胶质细胞瘤。
1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用针在最短10分钟的时间内缓慢输注来施用所述溶瘤腺病毒。
1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立体定向地将所述溶瘤腺病毒施用到所述患者的胶质瘤中的多于一个部位。
1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第二治疗,其中所述第二治疗是抗血管生成治疗、化学治疗、免疫治疗、外科手术、放射治疗、免疫抑制剂或使用治疗性多核苷酸的基因治疗。
18.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包含所述溶瘤腺病毒的组合物之前向所述患者施用所述第二治疗。
19.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包含所述溶瘤腺病毒的组合物同时向所述患者施用所述第二治疗。
20.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包含所述溶瘤腺病毒的组合物之后向所述患者施用所述第二治疗。
21.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学治疗包括烷化剂、有丝分裂抑制剂、抗生素或抗代谢物。
2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患者施用约103至约1015个病毒颗粒。
23.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患者施用约105至约1012个病毒颗粒。
24.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患者施用约107至约1010个病毒颗粒。
2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Th1应答的存在进一步选择所述对象。
26.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h1应答以抗原特异性干扰素-γ(IFN-γ)、IL-12和补体固定抗体的增加为特征。
2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观察到i)至iii)中的2项或更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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