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体发生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480019274.3 | 申请日: | 2014-03-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833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5 |
| 发明(设计)人: | 大杉知士;松本晃典;山口昌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化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60R21/264 | 分类号: | B60R21/264;B01J7/00;F42B3/1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朱美红,李婷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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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气体 发生器 | ||
1.一种气体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
壳体,为筒状,由将轴向的端部闭塞的顶板部及底板部和设有气体喷出口的周壁部构成,在内部包括收容有气体发生剂的燃烧室;
点火器,装填有用来使上述气体发生剂燃烧的点火药;和
固定部,将上述点火器固定在上述底板部上;
在上述底板部上设有开口部;
上述点火器包括点火部和端子销,上述点火部规定收容有上述点火药的点火室,上述端子销为了使上述点火药着火而连接在上述点火部上并以将上述开口部插通的方式配置;
上述点火部具有杯体和塞栓,上述杯体为大致圆筒状,上述杯体的上端闭塞且下端开口,上述塞栓将上述杯体的下端闭塞并支承上述端子销;
上述杯体包括接触部和非接触部,上述接触部位于上述底板部侧且与上述塞栓接触,上述非接触部位于上述顶板部侧且通过面向上述点火室而不与上述塞栓接触;
上述固定部由树脂成形体形成,上述树脂成形体通过以将上述开口部闭塞的方式使流动性树脂材料附着到上述底板部及上述点火器上并使流动性树脂材料固化,相对于上述底板部及上述点火器固接而成;
上述树脂成形体包括环状的覆盖部,上述覆盖部与上述杯体的外周面固接而将该外周面覆盖;
上述覆盖部具有下部侧环状覆盖部和上部侧环状覆盖部,上述下部侧环状覆盖部以将上述接触部的至少一部分覆盖的方式设在上述底板部侧,上述上部侧环状覆盖部以将上述非接触部的至少一部分覆盖的方式设在上述顶板部侧;
通过上述上部侧环状覆盖部的沿着径向的厚度构成为比上述下部侧环状覆盖部的沿着径向的厚度小,上述覆盖部形成为台阶形状,上述台阶形状具有相对于上述杯体的轴向实质上正交的大致平面环状的台阶形成面;
上述台阶形成面位于和上述接触部与上述非接触部的边界面同一平面上,或沿着上述壳体的轴向位于比上述边界面靠上述底板部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在设上述下部侧环状覆盖部的沿着径向的厚度为t1、上述上部侧环状覆盖部的沿着径向的厚度为t2的情况下,上述厚度t1及上述厚度t2满足0.24<t2/t1<0.84的条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体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在设从上述点火部的上述底板部侧的端部到上述接触部与上述非接触部的边界面的轴向长度为L0、上述下部侧环状覆盖部的轴向长度为L1的情况下,上述轴向长度L0及上述轴向长度L1满足0.46<L1/L0≤1.00的条件。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体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底板部具有突状筒部,上述突状筒部朝向上述顶板部侧突出设置;
上述开口部设在上述突状筒部的位于上述顶板部侧的轴向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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