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胶粉改性沥青生产尾气排放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637304.4 | 申请日: | 2014-10-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705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25 |
| 发明(设计)人: | 孙跃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国力达沥青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B01D53/18;B01D53/04 |
| 代理公司: | 成都顶峰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杨俊华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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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改性沥青 生产 尾气 排放 装置 | ||
1.胶粉改性沥青生产尾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通过管道连通的冷却装置(1)、过滤净化器、烟囱;所述过滤净化器包括水箱(2),一端位于水箱内底部、另一端与冷却装置连通的进气管(3),以及一端与水箱顶部连通、另一端与烟囱底部连通的出气管(4);所述水箱顶部还设有加液口(5),底部设有排液口(6),水箱内还设有位于进气管与出气管之间的过滤网(7);所述烟囱包括底部与出气管连通的外壳(8),设置于外壳底部的出液管(9),设置于外壳顶部的排气口(10),以及自上而下依次设置于外壳内部的活性炭层(11)和除雾器(12)。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粉改性沥青生产尾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碳层为两个以上;所述外壳内底部还设有导流板(13),该导流板倾斜设置,顶端位于出气管与外壳连接处的下方,底端位于出液管顶端的口沿处。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胶粉改性沥青生产尾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装置为热交换器。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胶粉改性沥青生产尾气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液管由位于上部的中空倒圆台柱和位于下部的中空圆柱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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