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气流雾化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420167459.6 | 申请日: | 2014-04-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486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 发明(设计)人: | 朱晓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康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李悦;张鹏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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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调 气流 雾化器 | ||
1.可调气流雾化器,包括烟嘴组件、雾化组件、发热组件和储液组件,雾化组件和发热组件均安装在储液组件内,烟嘴组件、雾化组件和发热组件经气道依次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组件包括储液管、螺纹连接环、调节环和烟杆连接环,储液管的顶部与烟嘴组件的底部密封连接,储液管的底部与螺纹连接环的顶部螺接,烟杆连接环的顶部与螺纹连接环的底部螺接,调节环可转动地套装于烟杆连接环;烟杆连接环的周壁开有与所述气道连通的调节槽,该调节槽的槽宽沿烟杆连接环的周向逐渐增大或逐渐减小,调节环的周壁开有与调节槽位置对应的气孔,调节槽的最大槽宽大于或等于气孔的孔径,调节槽的最小槽宽小于气孔的孔径;螺纹连接环、调节环和烟杆连接环三者同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气流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连接环包括上螺纹段、下螺纹段以及连接上螺纹段和下螺纹段的挡环,所述调节环的顶端与挡环的底端相抵;挡环的外径大于上螺纹段的大径和下螺纹段的大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调气流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杆连接环包括上连接段和下连接段,上连接段的外径小于下连接段的外径,上连接段的内壁设有与所述下螺纹段螺接的上内螺纹,下连接段的内壁设有与外部烟杆连接的下内螺纹;所述调节环的底端与上连接段的顶端相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调气流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环与下螺纹段之间设有第一密封圈,所述调节环与上连接段之间设有第二密封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调气流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圈嵌于调节环的顶端,并由调节环的顶端向上凸出;所述第二密封圈嵌于调节环的底端,并由调节环的底端向下凸出。
6.根据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可调气流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环的外径、调节环的外径和下连接段的外径三者相等。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可调气流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槽的周长小于烟杆连接环外壁的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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