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化学法活性炭生产尾气的净化及回收方法的吸附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09292.0 | 申请日: | 2014-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033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03 |
发明(设计)人: | 郑迅荟;郑晓红;郭昊;黄吉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康捷空气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02 | 分类号: | B01D53/02;B01D46/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237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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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化学 活性炭 生产 尾气 净化 回收 方法 吸附 | ||
1.一种用于化学法活性炭生产尾气的净化及回收方法的吸附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用于容纳活性炭生产原料的容纳空间、吸附器气体入口与吸附器气体出口,所述吸附器气体入口与活性炭生产设备的尾气出口连通,用于使活性炭生产原料与活性炭生产设备中排放出的尾气进行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器包括吸附器本体,所述容纳空间位于所述吸附器本体内部,所述吸附器气体入口和所述吸附器气体出口设于所述所述吸附器本体上,所述吸附器本体上还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还包括具有输送带的带式输料机,设于所述吸附器本体的所述容纳空间内;其中,所述带式输料机用于接收从所述进料口进入的所述活性炭生产原料,并将所述活性炭生产原料输送至所述出料口处排出所述吸附器本体,所述活性炭生产原料在输送的过程中与进入的所述尾气进行接触,并对所述尾气的流动进行阻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器还包括进料仓,设于所述进料口处;限位装置,设于所述进料仓或所述进料口处,用于与所述带式输料机进行配合,限制位于所述带式输料机的所述输送带上所述活性炭生产原料的厚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装置与所述带式输料机进行配合,用于将位于所述带式输料机的所述输送带上所述活性炭生产原料的厚度限制为100-1000mm;所述带式输料机的所述输送带一端位于所述进料口处,另一端位于所述出料口处,所述带式输料机根据所述进料口与所述出料口的距离对输送速度进行控制,使得所述活性炭生产原料在输送带上停留时间为:1-5h。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附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螺旋出料机,位于所述出料口处,用于将吸附污染物的活性炭生产原料排出所述吸附器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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