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排气系统的吊耳及具有其的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586982.7 | 申请日: | 2014-10-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400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1 |
| 发明(设计)人: | 李强;胡晓丽;王珂;才长建;王中玉;张均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K13/04 | 分类号: | B60K1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 |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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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排气 系统 具有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车辆排气系统的吊耳及具有其的车辆。
背景技术
吊耳作为排气系统的承重与隔振部件,起悬挂排气系统和把来自于排气系统的激励与车身隔离的作用。相关技术中车辆使用的排气吊耳,大都是由橡胶制成的,通过一个橡胶体两头开有轴销孔,用于将排气管上的轴销与汽车地板上的轴销连接,使排气管悬挂到地板上。吊耳的主要技术要求为吊耳的强度、耐温度、耐久性、动刚度等。为了满足以上性能要求,现有技术大都是通过更改吊耳材质或其内部结构来实现目的。
吊耳大都是一个橡胶主体,由于样件制作误差、装配误差以及汽车使用过程中排气系统带来的各方向上激励能量,会使排气吊耳产生扭转形变。排气吊耳长时间发生扭转形变会导致橡胶产生失效,从而影响吊耳的隔振量,排气系统带给车身的激励能量增大。过度的变形甚至会导致吊耳撕裂。橡胶吊耳本身存在形变,实际装车后会不满足排气系统与整车的间隙要求,而前期设计时的预留量仅能通过经验来控制。更改吊耳的结构,会延长吊耳的生产周期、增加生产成本。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旨在提出一种用于车辆排气系统的吊耳,以解决吊耳的使用寿命短、生产成本高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用于车辆排气系统的吊耳,包括:连接杆;对称设置的两个本体,每个所述本体内均形成贯穿其厚度的开口,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分别穿过对应的所述开口的侧壁并伸入到所述开口内,两个所述本体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所述连接杆可转动。
优选地,每个所述开口内设有吸振块,所述吸振块通过多条连接筋与所述开口的内壁连接,所述连接杆的相应端部穿过所述吸振块。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的端部设有凸出于所述连接杆外周壁的止挡部,所述止挡部穿过所述吸振块后、所述止挡部的朝向所述吸振块的一侧止抵在所述吸振块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与每个所述吸振块之间设有第一套筒,所述第一套筒套设在所述连接杆上;所述第一套筒的两端均设有沿所述第一套筒的周向延伸且凸出于所述第一套筒外周壁的第一凸缘部,每个所述第一凸缘部止抵在相应的所述吸振块上。
优选地,每个所述开口的内壁上设有与所述连接杆的端部相抵的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上设有贯通所述限位块的缓冲孔。
优选地,所述本体、所述吸振块和所述限位块一体成型。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与每个所述本体之间均设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二套筒套设在所述连接杆上;所述第二套筒的两端均设有沿所述第二套筒的周向延伸且凸出于所述第二套筒外周壁的第二凸缘部,两个所述第二凸缘部分别止抵在相应本体的外周壁和其开口的内壁上。
优选地,所述本体包括:橡胶主体,其中所述开口设在所述橡胶主体内;金属骨架,所述金属骨架嵌设在所述橡胶主体内。
优选地,所述金属骨架和所述橡胶主体均形成为大体梯形形状,其中所述梯形的上底边和下底边均形成为向外凸出的弧形。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的用于车辆排气系统的吊耳具有以下优势:
根据本发明的用于车辆排气系统的吊耳,通过在连接杆上设置两个本体,且两个本体中的至少一个相对连接杆可转动,那么当排气系统的排气管因装配不当或产生的不定向激振能量使吊耳产生扭转时,相对连接杆可转动的本体可以承受较大的扭矩,进而降低了因应力集中而导致吊耳失效甚至撕裂的可能性,减小了排气管振动,从而提高了车辆的NVH特性。同时,通过调整连接杆的长度,可以调整吊耳的总长度,由此可使吊耳适用于不同的车型,从而扩大了吊耳的适用范围,降低了生产成本。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辆,以解决吊耳的使用寿命短、生产成本高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车辆,包括:地板;排气管,所述排气管设在所述地板的下方;以及多个如上所述的吊耳,所述吊耳的其中一个本体与所述地板连接,所述吊耳的另一个本体与所述排气管的外周壁连接,所述多个吊耳沿所述排气管的轴向方向分为两列,且两列中的所述吊耳一一对应。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的车辆具有以下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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