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21114.9 | 申请日: | 2014-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616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张淑清;王铭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淑清 |
主分类号: | A61K38/01 | 分类号: | A61K38/01;A61P27/10;A61K31/7076;A61K31/708;A61K31/7068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新世纪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0 | 代理人: | 董金国;陈建民 |
地址: | 050000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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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不同类型 不正 复合 制剂 | ||
1. 一种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肌苷1~3份、眼氨肽35~45份、胞磷胆碱钠3~12份、三磷酸腺苷二钠0.3~1份和脑蛋白水解物0~0.3份,其中,眼氨肽重量以所述眼氨肽相当于新鲜牛眼球重量计;脑蛋白水解物重量以总氮重量计。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肌苷2份、眼氨肽40份、胞磷胆碱钠5~10份、三磷酸腺苷二钠0.4~0.8份和脑蛋白水解物0.24份。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肌苷2份、眼氨肽40份、胞磷胆碱钠5份、三磷酸腺苷二钠0.4份和脑蛋白水解物0.24份。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肌苷2份、眼氨肽40份、胞磷胆碱钠10份、三磷酸腺苷二钠0.8份和脑蛋白水解物0.24份。
5. 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肌苷以肌苷注射液的形式加入,每2ml所述肌苷注射液中含肌苷100mg。
6. 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眼氨肽以眼氨肽注射液的形式加入,每1ml眼氨肽注射液相当于新鲜牛眼球1000mg。
7. 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胞磷胆碱钠以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的形式加入,每2ml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含胞磷胆碱钠250mg。
8. 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磷酸腺苷二钠以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的形式加入,每2ml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中含三磷酸腺苷二钠20mg。
9. 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脑蛋白水解物以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形式加入,每2ml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中总氮含量12mg。
10. 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治疗不同类型屈光不正的复合制剂,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加入稳定剂、渗透压调节剂、pH调节剂和/或注射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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