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韧带重建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077099.5 | 申请日: | 2014-03-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8417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8 |
| 发明(设计)人: | 叶维光;王治;张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叶维光 |
| 主分类号: | A61B17/00 | 分类号: | A61B1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66 | 代理人: | 成春荣,竺云 |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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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韧带 重建 系统 | ||
1.一种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骨内中空管道、第二骨内中空管道、韧带替代物、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
所述第一骨内中空管道和第二骨内中空管道分别植入并贯穿关节近端的骨和关节远端的骨,其中第一骨内中空管道的外侧端和内侧端分别位于关节近端的骨的关节外表面和关节内表面,第二骨内中空管道的外侧端和内侧端分别位于关节远端骨的关节外表面和关节内表面;
所述韧带替代物内置于所述第一骨内中空管道和第二骨内中空管道,且该韧带替代物的两端分别通过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固定于第一骨内中空管道和第二骨内中空管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韧带替代物中编织入导引线,该导引线的长度长于所述韧带替代物的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内中空管道材质为金属或人体不可吸收的耐磨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为金属或人体不可吸收的耐磨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内中空管道的外侧端具有一头部,该头部容纳所述固定件,该头部表面角度适合相应的骨的表面形态;
所述固定件、韧带替代物、骨内中空管道的外侧端和体部分别制造成不同型号以预置或组配成适合相应骨的参数,该参数包括骨的表面形态、骨通道长度和骨表面角度,其中骨通道为关节近端的骨和关节远端的骨中植入并贯穿有骨内中空管道的通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与头部结合处结构为螺纹或凹槽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分别将韧带替代物的两端密封固定于第一骨内中空管道的外侧端和第二骨内中空管道的外侧端或管腔内。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为半球状,且头部的内表面形成用于容纳所述固定件的半球凹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韧带替代物的长度在使用时修剪确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韧带替代物的横截面形状与骨内中空管道的横截面的内表面形状相似。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韧带替代物的最大横截面内径小于或等于骨内中空管道的最小横截面的内表面内径。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韧带替代物的最大横截面面积小于或等于骨内中空管道的最小横截面的内表面面积。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截面为圆形、双股形或椭圆形。
14.根据权利要求9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韧带重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关节为膝关节,所述关节近端的骨为股骨,所述关节远端的骨为胫骨,所述韧带替代物为交叉韧带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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