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的应用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016152.0 | 申请日: | 2014-0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7139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6 |
| 发明(设计)人: | 王勇;王超;张小兰;刘晓蓉;李玉秀;张仓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1/4164 | 分类号: | A61K31/4164;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0038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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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二甲 苯基 羟基 甲氧基 咪唑 应用 | ||
1.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在制备用于治疗哺乳动物卵巢肿瘤的药物中的应用。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的药学可接受的盐为其盐酸盐、磷酸盐、硝酸盐、硫酸盐、枸橼酸盐、马来酸盐、酒石酸盐、磺酸盐或氨基酸盐、磷酸酯盐或磺酸酯盐。
3.根据权利要求2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的药学可接受的盐为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磷酸酯二钠盐。
4.根据权利要求1-3之任一项的应用,其中所述哺乳动物为人。
5.根据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的给药剂量为0.1-30mg/kg体重/日。
6.根据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的给药剂量为0.2-20mg/kg体重/日。
7.根据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的给药剂量为0.5-10mg/kg体重/日。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3、5-7之任一项的应用,其中所述卵巢肿瘤为上皮癌、生殖细胞肿瘤、性索间质肿瘤、非特异性间质肿瘤以及转移瘤。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所述卵巢肿瘤为上皮癌、生殖细胞肿瘤、性索间质肿瘤、非特异性间质肿瘤以及转移瘤。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3、5-7之任一项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局部或全身给药剂型。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局部或全身给药剂型。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3、5-7之任一项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胃肠外给药剂型。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胃肠外给药剂型。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2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通过粘膜吸收或经皮吸收的胃肠外给药剂型。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3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通过粘膜吸收或经皮吸收的胃肠外给药剂型。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4或15的应用,其中所述4-(3,5-二甲氧苯基)-5-(3-羟基-4-甲氧基苯基)咪唑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配制为静脉内给药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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