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辆的天窗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32512.X | 申请日: | 2013-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50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D·勒格兰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欧洲玻璃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17/10 | 分类号: | B32B17/10;B60J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郭思宇 |
地址: | 比利时卢万*** | 国省代码: | 比利时;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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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辆 天窗 | ||
1.一种机动车辆车顶,该车顶包括通过一个热塑性夹层(2)相联接的两个玻璃片板(1,3),其中转向外部的片板(1)是经退火的,并且转向内部的片板(3)是由韧化玻璃制成的,这些玻璃片板的总厚度是不大于5mm并且优选地不大于4.5m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顶,其中该退火的玻璃片板(1)的厚度为至少1mm并且不大于2.2mm,并且优选地在1.2mm与1.8mm之间。
3.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韧化玻璃片板(3)的厚度为至少1.9mm并且至多3.5mm,并且优选地在2mm与3mm之间。
4.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退火的片板和该韧化片板的厚度之比不大于0.8并且优选地不大于0.6。
5.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韧化片板(3)的中央表面应力不小于30MPa并且优选地不小于50MPa。
6.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退火的片板(1)具有的中央表面应力是不大于10MPa并且优选地不大于5MPa。
7.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包括至少一个有色玻璃片板。
8.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由于存在对入射的红外线辐射的一部分进行选择性地反射的一组薄层而对能量透射率加以限制,以使得与被这些玻璃片板吸收的能量相结合,该能量透射率保持至多等于25%并且优选地小于15%。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顶,其中该组薄层是由在这两个玻璃片板之间引入的一个透明膜支撑的。
10.如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热塑性塑料夹层包括吸收红外射线的氧化物颗粒、并且优选包括ITO(铟锡氧化物)颗粒。
11.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包括被包含在该夹层中的一组光伏电池和与它们相关联的导体,该退火的片板1是由透明玻璃或超透明玻璃制成的。
12.如权利要求11以及权利要求8和9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对红外射线进行反射的该具有多个层的系统相对于入射的太阳辐射的路径是定位在这些光伏电池的下方。
13.如权利要求1至7之一以及权利要求8和9之一所述的车顶,包括被包含在该夹层中的对该透光率的改变加以控制的一个SPD膜和相关联的导体,对红外射线进行选择性地反射的该一组层相对于入射的太阳辐射的路径是定位在该SPD膜的上方。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顶,其中对红外射线进行反射的该一组层包括由介电层分隔的多个薄银层。
15.如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车顶,其中对红外射线进行反射的该组包括三个银层。
16.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光反射在CIE L*a*b*系统中具有如下的色度坐标,使得:
-4<a*<0和-3<b*<0。
17.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车顶,其中该光透射在CIE L*a*b*系统中具有如下的色度坐标,使得:
-4<a*<0和-4<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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