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CD30+癌症的检测和治疗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09027.0 | 申请日: | 2013-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547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蒂娜·艾伯森;玛丽亚·L.·史密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雅图遗传学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53 | 分类号: | G01N33/53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美国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cd30 癌症 检测 治疗 | ||
背景技术
CD30为120千道尔顿(KD)的跨膜糖蛋白(可参见:Froese et al.,1987,J.Immunol.139:2081-87),是肿瘤坏死因子受体(TNFR)超家族的成员。CD30是霍奇金淋巴瘤(HL)和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内的恶性细胞成熟的标志。CD30最初是使用单克隆抗体Ki-1在培养的H-R(Hodgkin's-Reed Steinberg)细胞中被鉴定的。
CD30在人体正常组织中表达有限。这使得CD30成为有吸引力的癌症治疗目标。但是,仅在少数癌症中确定CD30表达。此外,对于一些癌症,CD30表达的报告伴随着具有非CD30相关的交叉反应性的抗体,例如,Novocastra(一家英国公司)的NCL-L-CD30抗体,并且是不可靠的。确定表达CD30的癌症和能够利用针对CD30的制剂进行治疗的癌症将是有益的。本发明解决了这个需求和其他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尤其提供了卵巢癌(例如卵巢浆液性癌)、皮肤癌(例如黑色素瘤和皮肤鳞状细胞癌)、乳癌(例如三阴性乳腺癌)、甲状腺癌(例如甲状腺未分化癌)、胰腺癌(例如未分化胰癌)、肺癌(例如小细胞和鳞状上皮细胞肺癌)、肛门癌(例如肛门鳞状细胞癌)、胸腺癌、子宫内膜癌和原发不明癌的诊断、预后、预防、治疗以及监测治疗的方法。本发明还提供了泌尿生殖鳞状细胞癌、妇科癌肉瘤、尿道鳞状细胞癌、子宫癌肉瘤、间质细胞瘤、支持细胞瘤和胰腺癌的诊断、预后、预防、治疗以及监测治疗的方法。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患者的样品中检测CD30表达的方法。该样品可以来自,例如,卵巢、皮肤、子宫内膜、肺、乳腺、甲状腺、胰腺、肛门、胸腺或其他肿瘤部位(例如,患者的妇科癌症肿瘤部位或泌尿生殖道癌肿瘤部位)。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样品是组织样品。一方面,所述组织被固定。一方面,所述固定的组织样品与特异性结合CD30的抗体接触,并且该抗体与固定的组织样品的结合被检测,以确定CD30是否在样本中被表达。固定的组织样品中CD30的表达表明该患者具有表达CD30的癌症(CD30expressing cancer)。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样品用福尔马林固定并且用石蜡包埋。
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对癌症患者进行诊断、预后、确定治疗方案或监测治疗的方法。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卵巢癌(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卵巢浆液性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皮肤癌(例如原发或转移性黑色素瘤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甲状腺癌(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胰腺癌(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的未分化胰癌或腺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肺癌(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小细胞或鳞状细胞肺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肛门癌(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肛管鳞状细胞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胸腺肿瘤(例如原发性或转移性胸腺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子宫内膜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未知原发性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尿道癌(例如尿道鳞状细胞癌)。另一方面,患者具有原发性或转移性子宫癌肉瘤。所述方法包括在取自患者的肿瘤样品细胞中检测CD30的表达,其中可检测的CD30表达的存在被用于患者的诊断、预后、确定治疗方案或监测治疗。样品可以是福尔马林固定并且石蜡包埋的样品。如果测定步骤表明有可检测水平的CD30,所述方法还进一步包括给患者施用有效剂量方案的针对CD30的制剂(例如,抗-CD30抗体或抗CD30抗体药物缀合物)。在一些方面,CD30表达以一定水平存在将被作为一个临界值,以确定患者是否有可能受益于针对CD30的制剂。例如,一方面,10%的临界值被将患者归类到有可能从针对CD30的制剂中获益的一员。因此,在这种实施方案中,如果取自患者的肿瘤样品具有至少10%的CD30阳性的肿瘤细胞(例如,样品中恶性和/或异型细胞的至少10%是CD30阳性)时,患者被归类为可能受益于针对CD30的制剂治疗的病人。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取自患者的肿瘤样品将具有至少10%、15%、20%、25%、30%、35%、40%、45%、50%、60%、70%、75%、80%或85%的CD30阳性的肿瘤细胞(即,样品中恶性和/或异型细胞的至少10%、15%、20%、25%、30%、35%、40%、45%、50%、60%、70%、75%、80%或85%是CD30阳性)。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当使用特异性结合于CD30的胞外结构域的抗体(例如BerH2抗体)作为检测抗体时,至少10%、15%、20%、25%、30%、35%、40%、45%、50%、60%、70%、75%、80%或85%的样品中的肿瘤细胞表达CD3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雅图遗传学公司,未经西雅图遗传学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0902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混合酯
- 下一篇:用于管理空调系统中的空气质量和能量使用的方法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