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832897.5 | 申请日: | 2013-1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731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25 |
| 发明(设计)人: | 庄福明;游志杰;吴智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永建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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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一显示单元,发出一影像光束;
一第一反射单元,配置于该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一第二反射单元,配置于来自该第一反射单元的该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一第三反射单元,配置于来自该第二反射单元的该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及
一透镜单元,配置于来自该第三反射单元的该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该影像光束从该显示单元发出后,先通过该第二反射单元与该第三反射单元之间的空间,再传递至该第一反射单元,然后依序地被该第一反射单元、该第二反射单元及该第三反射单元反射,之后再穿透该透镜单元。
2.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透镜单元包括一凸透镜。
3.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透镜单元具有一入光面及一出光面,该入光面及该出光面分别位于该透镜单元的相对两侧且该入光面朝向该第三反射单元,该入光面与该出光面的其中一个为一菲涅耳透镜表面,且该入光面与该出光面的另一个为一绕射光学元件表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单元的显示面在经由该第一反射单元、该第二反射单元及该第三反射单元而至该透镜单元的物距小于该透镜单元的焦距。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用以设置于一交通工具的一挡风玻璃下方,其中该透镜单元的光轴相对于该挡风玻璃倾斜,且穿透该透镜单元的该影像光束在倾斜地入射该挡风玻璃后,至少部分该影像光束被该挡风玻璃反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挡风玻璃将该至少部分影像光束反射至位于该交通工具的驾驶座上的一使用者的眼睛,以使该使用者的眼睛看到该显示单元的一虚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虚像与该使用者眼睛的距离落在大于或等于1公尺至小于或等于30公尺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挡风玻璃具有朝向驾驶座的一内表面,该影像光束入射至该挡风玻璃的该内表面的入射角大于布鲁斯特角。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三反射单元连接该显示单元与该第一反射单元,该第一反射单元连接该第三反射单元与该透镜单元,该透镜单元连接该第一反射单元与该第二反射单元,且该第二反射单元连接该透镜单元与该显示单元。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反射单元、该第二反射单元与该第三反射单元分别具有一平面的反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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