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器及具有该雾化器的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96244.1 | 申请日: | 2013-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465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秋明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晓红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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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器 具有 电子 | ||
1.一种雾化器,用于与电池组件组合形成电子烟,所述雾化器包括雾化器主体(20),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还包括套设在所述雾化器主体(20)上并与所述雾化器主体(20)固定连接的、用于在受扭力时旋断以便于所述电子烟正常使用的标识机构(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主体(20)内设有供烟雾流通的通道,所述雾化器主体(20)的至少一端套设有用于密闭所述通道的所述标识机构(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主体(20)包括外套管(200),所述外套管(200)的一端连接有用于与所述电池组件连接的连接件(220);所述标识机构(10)的一端为封闭端(110),所述标识机构(10)的另一端为开口端(120),所述开口端(120)与所述外套管(200)或所述连接件(220)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机构(10)还包括连接在所述封闭端(110)和所述开口端(120)之间的本体(130),所述本体(130)为内部具有收容空间的圆筒结构,所述本体(130)包括连接部(132)和沿所述连接部(132)向所述封闭端(110)延伸形成的套合部(131),所述连接部(132)用于与所述外套管(200)或所述连接件(220)固定连接,并在受扭力时旋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220)包括用于与所述电池组件电连接的外电极(230),所述连接部(132)与所述外电极(230)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132)包括沿所述标识机构(10)的周向设置的多个连接筋(1321)以及连接在所述多个连接筋(1321)远离所述套合部(131)一端的卡环(1322),在所述外电极(230)与所述连接部(132)对应的位置处沿所述外电极(230)的周向开设有用于卡置所述卡环(1322)的卡槽(21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环(1322)的内壁上设有凹部(1323),所述卡槽(211)与所述凹部(1323)对应的位置处开设有与所述凹部(1323)相适配的凸起(21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连接筋(1321)沿所述标识机构(10)的周向间隔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筋(1321)的壁厚为0.15mm-0.5mm。
10.一种电子烟,包括电池组件及与所述电池组件连接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雾化器主体(20)及套设在所述雾化器主体(20)上并与所述雾化器主体(20)固定连接的、用于在受扭力时旋断以便于所述电子烟正常使用的标识机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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