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体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62485.2 | 申请日: | 2013-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028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7 |
发明(设计)人: | 简伟文;郑双胜;胡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0 | 分类号: | A47J3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8234 广东省佛***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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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炸锅 | ||
1.汽体炸锅,包括主体及设置在所述主体内的热空间,所述热空间内容纳有能够转动的烤笼,所述主体上设置有能够向所述热空间提供热风的热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能够向所述热空间提供雾化汽的雾化发生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发生器是蒸汽发生器,所述蒸汽发生器包括盛水容器、能够对水予以加热形成蒸汽的加热器,所述蒸汽发生器具有通向所述热空间的蒸汽管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发生器包括前后连通的第一级蒸汽发生组件和第二级过热蒸汽组件,所述第一级蒸汽发生组件上接有进水管路,所述第二级过热蒸汽组件上接有通向所述热空间的所述蒸汽管路;所述第一级蒸汽发生组件与所述第二级过热蒸汽组件之间的连接管路上设置有能够阻止过热蒸汽回流的重力式单向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蒸汽发生组件包括第一密闭容腔和设置在所述第一密闭容腔内的第一加热器,所述第一加热器是PCT膜加热器。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级过热蒸汽组件包括第二密闭容腔和设置在所述第二密闭容腔内的第二加热器,所述第二加热器是碳纤维加热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闭容腔内设置有能够加大蒸汽二次过热面积的导流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发生器是超声波雾化发生器,所述雾化发生器包括盛水容器、能够雾化水的雾化器及能够鼓出雾化汽的扇风机,所述超声波雾化发生器具有通向所述热空间的导雾管。
8.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7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热风装置包括第三加热器及能够吹风的鼓风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鼓风机包括驱动电机及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的扇叶,所述驱动电机固连在所述主体上,所述驱动电机与扇叶之间设置有隔热板,所述第三加热器位于所述扇叶的正投影区域之外。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叶包括散热扇叶和鼓风扇叶,所述散热扇叶和鼓风扇叶之间设置有反射板,所述反射板与所述隔热板之间所形成的散热空间连通所述主体外部的空间,所述鼓风扇叶及所述第三加热器位于所述反射板的内侧。
11.根据权利要求1、2、3、4或7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热空间内设置有烤锅,所述烤笼可转动地架设在所述烤锅内,所述主体上设置有能够驱动所述烤笼旋转的主驱动机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汽体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一侧设置有开口部,所述开口部上适配地设置有侧盖板,所述烤锅连接在所述侧盖板的内侧,所述烤锅连同所述烤笼能够从所述开口部中拖出或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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