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锁有效
| 申请号: | 201310757382.8 | 申请日: | 2013-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74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 发明(设计)人: | R·福斯特;G·海因斯;D·莱韦;J·里德特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罗斯锁闭系统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5B77/06 | 分类号: | E05B77/06;E05B77/0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陈浩然;杨国治 |
| 地址: | 德国伍***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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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Kraftfahrzeugschloss)、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3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以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26的机动车门组件。
背景技术
所谈及的机动车锁与带有机动车门的机动车门组件相关联。概念“机动车门”当前应广泛地来理解。其尤其包括侧门、后门、行李厢盖(Heckklappe)、后盖或者发动机罩。这样的机动车门原则上也可根据滑动门的形式来设计。
碰撞安全性对于当今的机动车锁非常重要。在此重要的是,不管由碰撞引起的加速度还是由碰撞引起的变形都不允许导致与该机动车锁相关联的机动车门的不期望的打开。
已知的机动车锁(文件DE102011015675A1)(本发明以其为出发点)配备有碰撞保险装置(Crashsicherung),其防止在撞击情况中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的、即自动的和不期望的打开。为此设置有碰撞元件,其通过门外壳(Tueraussenhaut)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由此锁止机动车锁的操纵杆。
在已知的机动车锁中的碰撞元件设计成可摆动的。这样的可摆动的支承在机动车锁的区域中通常是优选的,因为这样的摆动轴承的运行可靠性即使在不利的环境条件下、例如在冰冻条件下也被视为高的。
然而已知的带有经由摆动轴承可摆动的碰撞元件的机动车锁的缺点在于,用于调整碰撞元件的力引入必须始终在垂直于碰撞元件的摆动轴线取向的平面中实现。如果不遵循这,则尤其在碰撞情况中出现较高的力时要考虑摆动轴承的破坏。对于该状况为了确保较高的运行可靠性仅可考虑碰撞元件的摆动轴承的特别坚固的且因此成本集中的设计。
发明内容
本发明基于该问题将已知的机动车锁设计和改进成使得利用简单的结构上的手段来提高碰撞保险装置的运行可靠性。
上述问题在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中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的特征来解决。重要的是设置一种碰撞元件支承部(Crashelementlagerung)的基本构思,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Linearfuehrung)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碰撞元件。
根据建议识别出,这样的线性引导部在适合的设计中对于到碰撞元件中的力引入很牢固,其中,力引入的取向偏离于线性引导部的取向。这刚好适用于通常较高的、作用到碰撞元件上的碰撞力(其导致碰撞元件一定程度上被“按压穿过”碰撞元件支承部)。在此甚至会出现碰撞元件支承部的一定的变形,而不损害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真正的功能。碰撞元件在线性引导部中可能的歪斜因此在碰撞情况中不重要或者仅是次要的。
在根据权利要求4的一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具有用于与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变形的部件相接合的接合部段(Eingriffsabschnitt),其中,接合部段进一步优选地大致盘形地来设计。盘形的设计适合于使碰撞力基本上被接合部段的盘面吸收。以该方式可经由相对大的面(其相应于盘面)吸收碰撞力。
在根据权利要求8的进一步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锁止优选地可摆动的操纵杆。就此而言示出,通过可线性移动的碰撞元件锁止可摆动的操纵杆可以以特别紧凑的且尤其坚固的方式来设计。
一相当特别坚固的设计方案此外根据权利要求9由此得到,即在通过碰撞元件锁止时锁止力能够在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之外延伸。措词“能够”这里意味着,不是每个锁止力、尤其较小的锁止力必须经过支撑部。例如可考虑的是,在锁止力较小的情况下在碰撞元件与支撑部之间留有一定的间隙,其由于提高的锁止力而被取消。利用根据权利要求9的变体,碰撞元件支承部可较弱地且因此成本有利地来设计,因为无论如何较高的锁止力基本上可被支撑部吸收。
可摆动的操纵杆借助于可线性移动的碰撞元件的上述锁止允许碰撞元件相对于操纵杆轴线的很大程度上任意的取向(权利要求11)。
按照同样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据权利要求13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锁,在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在该碰撞元件支承部中来引导碰撞元件,其中,碰撞元件在其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待由碰撞元件锁止的部件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之间,使得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可在支撑部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之外延伸。此外上面已提及这样的布置的有利的成本方面。根据该另外的教导可放弃碰撞元件的可线性移动性的实现。此外,允许参照对于所提出的机动车锁的所有实施方案。
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6设置成,碰撞元件的可移动性无论如何也回溯到碰撞元件本身的可变形性上。在上述意义中那么不是必需来设置碰撞元件的可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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