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船用鲨鱼钳链/绳限位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92222.2 | 申请日: | 2013-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127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05 |
发明(设计)人: | 刘健;徐振华;董峰;蒋梅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海联舰船附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B21/08 | 分类号: | B63B21/08;B63B21/04 |
代理公司: | 无锡大扬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8 | 代理人: | 郭晟杰 |
地址: | 21419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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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鲨鱼 限位 机构 | ||
1.一种船用鲨鱼钳链/绳限位机构,包括箱体(1),箱体(1)上有呈对称设置的两个钳板机构(2),钳板机构(2)均能从箱体(1)的上表面伸出;箱体(1)上在两钳板机构(2)对称线的后侧均有销孔,两销孔呈对称设置,且其内均有挡销(4);所述挡销(4)内有第一油缸(7),第一油缸(7)的一端与挡销(4)呈固定连接,第一油缸(7)的另一端与箱体(1)呈固定连接,使得第一油缸(7)能推动挡销(4)从箱体(1)上的销孔处升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销(4)为圆柱体,其下部外壁上有导向槽(5),该导向槽(5)自上而下由一段沿挡销(4)轴向的直槽、一段沿挡销(4)外壁半周向下盘旋的螺旋槽和一段沿挡销(4)轴向的直槽依次连接而成;所述箱体(1)内在挡销(4)下部的相应位置处有导向柱(6),该导向柱(6)伸入在挡销(4)的导向槽(5)内;所述挡销(4)顶端的一侧均有径向的挡板(3),当两个挡销(4)均位于下端极限位置时,两挡销(4)上的挡板(3)均背向其对称线指向外侧,且两挡板(3)的长度之和等于两挡销(4)内侧的间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用鲨鱼钳链/绳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销(4)的下部均有两个导向槽(5),两导向槽(5)沿挡销(4)的径向对称布置;所述箱体(1)内导向柱(6)的数量为四个,它们与两挡销(4)上共计四个导向槽(5)的位置一一对应。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船用鲨鱼钳链/绳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钳板机构(2)包括钳板(8),该钳板(8)近似于四分之一短圆柱状,其轴线呈水平布置;所述钳板(8)两径向边的夹角处有轴向销孔,销孔内有销轴(9),销轴(9)的两端固定在所述箱体(1)上;所述钳板(8)圆弧边与下方径向边的夹角处铰接有连杆(10),连杆(10)的另一端铰接有杠杆(11),杠杆(11)的另一端铰接在所述箱体(1)上;所述杠杆(11)的中部与箱体(1)的顶板间有第二油缸(12),第二油缸(12)的下端与杠杆(11)中部铰接在一起,第二油缸(12)的上端与箱体(1)顶板铰接在一起;所述钳板(8)的圆弧边与第二油缸(12)位置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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