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铁精粉碳循环增氧直接还原生产金属化球团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75025.2 | 申请日: | 2013-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898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9 |
发明(设计)人: | 王明华;展仁礼;权芳民;雷鹏飞;鲁逢霖;张科;郭忆;李慧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1/24 | 分类号: | C22B1/24 |
代理公司: |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62100 | 代理人: | 张英荷 |
地址: | 735100 ***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铁精粉 碳循环 直接 还原 生产 金属化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冶金技术领域,涉及一种铁精粉碳循环增氧直接还原生产金属化球团的方法。
背景技术
炼铁是钢铁生产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炼铁原燃料约占炼铁生产成本的80%左右,随着国内钢铁产能的扩大,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已受到原燃料因素的制约,给钢铁企业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困难,焦煤数量不足、质量下降已成为限制我国钢铁生产发展的薄弱环节,因此,降低炼铁原燃料成本、提高炼铁产能将是钢铁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现有高炉炼铁生产中,炉料结构普遍使用块矿、烧结矿和球团矿按一定比例与焦炭进行配料冶炼,生产的氧化球团的主要成份为Fe2O3,其固有的特性在高炉冶炼过程中需要相当比例的冶金焦炭进行还原,导致高炉焦比居高不下,产能也受到一定局限,目前,全国高炉的平均焦比为365~375kg/t、煤比为145~155 kg/t。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高炉焦比大,浪费原燃料等缺陷,提供一种铁精粉碳循环增氧直接还原生产金属化球团的方法,用于高炉炼铁生产中。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现:
一种铁精粉碳循环增氧直接还原生产金属化球团的方法,包括
以下步骤:
将铁精粉和膨润土按重量比100:2.5~100:3.0配料后,进行喷水润磨、造球和干燥得到粒度为8~16mm的生球;
所述铁精粉的铁品位为45~65%、SiO2<8%,粒度要求为-200目60~80%,水份含量小于8%;
所述润磨通过润磨机实现,润磨时间为8~10min。
所述干燥采用从回转窑中排出的烟气,控制温度在150~250℃,干燥时间为20~30min。
将上述生球与块状石灰石、兰炭按重量比100:10:15~100:20:30配料后,从回转窑窑尾加入回转窑,同时从回转窑窑头加入生球重量10~20%的粉状石灰石,于1050~1200℃下焙烧30~60min,得到直接还原的高温物料;回转窑可用竖炉、隧道窑等还原设备替代。
所述窑尾加入的块状石灰石粒度为8~16mm、窑头加入的粉状石灰石粒度为1~5mm;所述兰炭的固定碳>70%,粒度为3~8mm。
将上述高温物料经冷却、干燥后进行磁选,得到磁性物料和非磁性物料;
将上述磁性物料经8mm的机械筛筛分后,得到筛上的金属化球团和筛下的细粒物料。
金属化球团可加入到高炉进行配料使用,筛下的细粒物料可送到烧结进行配料使用;非磁性物料经过筛分和风选后,得到块状生石灰、块状兰炭、细粒生石灰、细粒兰炭,其中块状生石灰可供炼钢进行使用,块状兰炭可供回转窑进行循环使用,分选的细粒生石灰和细粒兰炭可供烧结进行配料使用。
生球在回转窑中高温还原机理:回转窑中的石灰石(增氧剂)在加热到890℃以上时分解放出一定的CO2,CO2在高温下与兰炭中的C发生气化反应而生成高浓度CO, CO与生球接触过程中,可使生球高效还原。此外,生球在高温下进行再结晶和焙烧固结,从而可得到符合高炉冶炼要求的直接还原金属化球团,其金属化率可达到70%以上,TFe为65%~68%,MFe为55~57%。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采用本方法生产的直接还原金属化球团,可有效代替高炉中使用的氧化球团,可节省氧化球团还原所消耗的焦炭量,同时提高高炉利用系数,使高炉的焦比降低和产量提高,具体可使焦比下降80~110 kg/t,产量可提高5~7%。
2、本方法生产的直接还原金属化球团,其金属化率可达到70%以上,强度可达2500N/个球以上,满足高炉配料的冶金性能要求。
3、本方法直接还原过程中剩余兰炭实现了循环利用,产生的生石灰等副产品可供炼钢或烧结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原料的选择:
铁精粉铁品位45~65%、SiO2<8%,粒度要求为-200目60~80%;
兰炭固定碳>70%,粒度要求为3~8mm;
块状石灰石粒度为8~16mm;
粉状石灰石粒度为1~5mm。
实施例一
1、配料及混合
将水份含量小于8%的铁精粉和膨润土按重量比100:2.5进行配料后搅拌均匀,使之成为混合物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7502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