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磷石膏制硫铵副产石灰尾气净化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41010.4 | 申请日: | 2013-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63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潘志云;杨毅;付勇;赵建勇;徐春;饶轶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47/06 | 分类号: | B01D47/06;B01D53/78;B01D53/46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2106 | 代理人: | 王蕊 |
地址: | 550002 贵州省贵阳***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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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石膏 制硫铵副产 石灰 尾气 净化 方法 | ||
1. 磷石膏制硫铵副产石灰尾气净化的方法,其特征是把原有的布袋除尘器拆除,改为串联双塔式洗涤,用磷石膏渣场含磷池水做洗涤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磷石膏制硫铵副产石灰尾气净化的方法,其特征是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 从碳酸钙悬浮分解炉(1)出来的约220℃含石灰粉尘的尾气(2)通过高压风机(3)送入洗涤塔(4);
(2) 来自磷石膏渣场含磷、氟的池水(7)送入一级洗涤塔(4)和二级洗涤塔(9)的上部,控制塔内液位后,分别通过一级循环泵(5)和二级循环泵(10)让洗涤液循环洗涤含石灰粉尘尾气;
(3) 经过一级洗涤塔(4)洗涤后的尾气(6)进入二级洗涤塔(9)再次用池水(7)洗涤,使净化尾气(11)含尘量达到合格;
(4) 将一级洗涤后的洗涤液(8)和二级洗涤后的洗涤液(12)送去污水装置处理;
(5) 经二级洗涤合格后的净化尾气(11)通过尾气风机(13)送入排气烟囱(14)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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