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6083.8 | 申请日: | 2013-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252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杨晶;徐君文;李伟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海马轿车有限公司;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37/00 | 分类号: | B60K37/00;B60R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盛际丰 |
地址: | 201201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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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体式 仪表板 结构 | ||
1.一种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包括副仪表板(1)、中部支架(2)、以及后部支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副仪表板(1)包括左本体(11)和右本体(12),所述左本体(11)的前端和所述右本体(12)的前端通过前部支架(4)相连,所述左本体(11)的中部和所述右本体(12)的中部通过所述中部支架(2)相连,所述左本体(11)的后端和所述右本体(12)的后端通过所述后部支架(3)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支架(4)的左端与所述左本体(11)以及所述前部支架(4)的右端与所述右本体(12)分别通过呈三角形分布的三个第一螺钉(61)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支架(4)的左、右端面均呈V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架(2)的左端与所述左本体(11)以及所述中部支架(2)的右端与所述右本体(12)分别通过第二螺钉(62)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架(2)呈船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支架(3)包括一体成型的两个侧板(32)和连接所述两个侧板(32)的连接板(31),两个所述侧板(32)通过卡扣(64)分别与对应的所述左本体(11)、右本体(12)相连,所述连接板(31)顶面通过第三螺钉(63)连接有一储物盒(5)。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分体式副仪表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支架(4)、和所述中部支架(2)上均设有加强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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