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辅助空气补充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3230.6 | 申请日: | 2013-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30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吴国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突破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M35/10 | 分类号: | F02M3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237 | 代理人: | 李晶 |
地址: | 中国香港上***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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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辅助 空气 补充 | ||
1.一种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进气端口、空气加速装置、空气加速后管道以及出气端口,所述出气端口与内燃机负压吸气管连通,所述空气加速装置用于对经进气端口进入的空气进行加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加速装置由两级或以上的加速器构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加速装置由两级加速器构成,其中第一级空气加速器靠近进气端口的端面上设置有3-8个直径相同的圆孔,第二级空气加速器靠近第一级空气加速器的端面上设置有3-4个直径相同的圆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的圆孔的直径总和小于或等于所述空气加速后管道的端口内径,第一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的圆孔的直径总和大于或等于第二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的圆孔的直径总和的两倍。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圆孔的直径需小于或等于6mm,所述第二级空气加速器4端面上圆孔的直径需小于或等于4mm。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设有6个直径均为5mm的圆孔,所述第二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设有4个直径均为3mm的圆孔。
7.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各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的圆孔沿圆周排布。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第一级空气加速器设有圆孔的端面与第二级空气加速器设有圆孔的端面间的轴向距离大于或等于第一级空气加速器端面上的圆孔的直径总和的一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设置在空气加速后管道上的出气端口为1个或多个,出气端口连通内燃机负压吸气管的端口的内径为0.1mm-6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空气补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空气补充器包含一套或多套空气吸入提速系统,其中每套空气吸入提速系统的构成相同,均包括进气端口和空气加速装置,所有空气吸入提速系统通过其中的空气加速装置与空气加速后管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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