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显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382281.7 | 申请日: | 2013-08-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236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 发明(设计)人: | 林士斌;黄啟祥;张致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杨波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控面板,具有下表面;
显示面板,具有上表面,该上表面与该触控面板的该下表面相对设置;
防爆膜,设置于该触控面板的该下表面;
偏光膜,设置于该显示面板的该上表面;以及
支撑颗粒,设置于该防爆膜以及该偏光膜之间,用于防止该防爆膜与该偏光膜相互吸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面板及该显示面板之间通过双面胶带固定,该双面胶带设置于该偏光膜的周缘。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防爆膜的材料包括乙烯对苯二甲酸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显示装置还包括黏着层,设置于该触控面板与该防爆膜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颗粒与该偏光膜一体成型。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颗粒与该防爆膜一体成型。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颗粒同时与该防爆膜以及该偏光膜接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颗粒的最高高度为第一高度,该防爆膜与该偏光膜之间的距离为第一间距,该第一间距大于或等于该第一高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颗粒为圆球状、柱状或棱台状。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显示装置还包括背光模组,设置于该显示面板的下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8228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刺激触觉反馈接口
- 下一篇:用于增强系统可用性的设备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