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排骨精调味料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97433.6 | 申请日: | 2013-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720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03 |
发明(设计)人: | 任志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志明 |
主分类号: | A23L1/231 | 分类号: | A23L1/231 |
代理公司: | 广州天河互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94 | 代理人: | 尹箐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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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骨 调味料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排骨精调味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比例的组分:
猪油膏7~9份、食盐38~42份、淀粉18~22份、味精24~27份、核苷酸二钠1~3份、糊精1~3份、糖4~6份、水2~3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排骨精调味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比例的组分:
猪油膏8份、食盐40份、淀粉20份、味精25份、核苷酸二钠2份、糊精2份、糖5份、水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排骨精调味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比例的组分:
猪油膏7份、食盐38份、淀粉18份、味精24份、核苷酸二钠1份、糊精1份、糖4份、水2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排骨精调味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比例的组分:
猪油膏9份、食盐42份、淀粉22份、味精27份、核苷酸二钠3份、糊精3份、糖6份、水3份。
5.一种制作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排骨精调味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将称好的食盐、味精、核苷酸二钠、糊精、猪油膏及水倒入搅拌机内,开动机器搅拌将其打成糊状,将淀粉和糖倒入搅拌机,搅拌均匀至呈微红色;
二、将得到的微红色糊状物料进行造粒,使颗粒达到0.4~0.6m长,直径1.5~2.5mm;
三、将得到的颗粒用流化床进行烘干,控制流化床的温度在140℃~170℃之间,烘干后的颗粒具有红烧排骨的特有气味;
四、烘干后通过流化床尾部的振动筛进行粉与颗粒的分离,颗粒部分为成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排骨精调味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一)中称好的食盐、味精、核苷酸二钠、糊精、猪油膏及水倒入搅拌机内,开动机器搅拌1~2min将其打成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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