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电视的检测用户疲劳度的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310104035.5 | 申请日: | 2013-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205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刘帅;张美春;贾汇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2 | 分类号: | H04N21/472;H04N21/478;G06K9/00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刘世平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智能 电视 检测 用户 疲劳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电视领域,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利用人脸识别、眼睛定位、图像处理、以及PERCLOS(Percent Eye Closure)值计算等技术实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检测用户疲劳度的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智能化电视的发展己经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技术在电视上得到了应用与实现,智能化注定成为电视行业未来几年内的发展趋势。语音识别、手势识别、云电视等概念的层出不穷,也吸引了各大厂商与用户的关注,如何让电视更加智能化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话题。如果可以将智能电视终端设备与人脸识别技术相结合,通过检测人员的疲劳状态,而激活电视定时关机功能,从而提示用户应该及时休息,可避免当今社会人们因晚睡等不良习惯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和开机睡觉而产生的资源浪费。因此,提出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疲劳检测系统及方法,非常有必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检测用户疲劳度的系统及方法,对用户的疲劳程度进行检测,并控制智能电视作出相关动作,从而提醒用户及时休息,避免开机睡觉产生的资源浪费。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方案是:基于智能电视的检测用户疲劳度的系统,包括:
人脸图像捕捉模块,用于利用智能电视前端内置的摄像头对人脸进行动态识别,将识别的图像传输给人眼定位模块;
人眼定位模块,用于通过检测视网膜与面部其它位置在相同光照度的情况下,对850nm和940nm波长红外线反射图像灰度值的不同,将眼睛部分与脸部其余部分分离出来,进行人眼定位;
图像处理模块,用于配合人眼定位模块完成图像相减、眼睛位置跟踪、眼睛面积补偿和计算功能;
人眼闭合状态分析模块,用于计算在一定时间内眼睛闭合状态所占的时间比例值,并将该值传输给数据比较模块;
数据比较模块,用于将从人眼闭合状态分析模块处获取的时间比例值与预设的疲劳临界阈值进行比较,将比较结果反馈给数据处理模块;
数据处理模块,用于根据从数据比较模块处获取的比较结果决定是否向电视机发出定时关闭及提示功能的指令。
进一步,所述人眼闭合状态分析模块通过记录眼睛睁开、闭合的次数及其开始和结束的时刻,采用PERCLOS计算方法计算在一定时间内眼睛闭合状态在总的计数时间中所占的时间比例值。
进一步,所述数据处理模块根据从数据比较模块处获取的比较结果决定是否向电视机发出定时关闭及提示功能的指令的具体方法为:若对比结果中,时间比例值大于预设的疲劳临界阈值,则向电视机发出定时关闭及提示功能的指令;反之,则不向电视机发出相应指令。
此外,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检测用户疲劳度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人脸图像捕捉模块对人脸进行动态识别,将识别的图像传输给人眼定位模块;
b.人眼定位模块通过检测视网膜与面部其它位置在相同光照度的情况下,对850nm和940nm波长红外线反射图像灰度值的不同,将眼睛部分与脸部其余部分分离出来,进行人眼定位;
c.图像处理模块配合人眼定位模块完成图像相减、眼睛位置跟踪、眼睛面积补偿和计算功能;
d.人眼闭合状态分析模块计算在一定时间内眼睛闭合状态所占的时间比例值,并将该值传输给数据比较模块;
e.数据比较模块将从人眼闭合状态分析模块处获取的时间比例值与预设的疲劳临界阈值进行比较,将比较结果反馈给数据处理模块;
f.数据处理模块根据从数据比较模块处获取的比较结果决定是否向电视机发出定时关闭及提示功能的指令。
进一步,步骤d中,所述人眼闭合状态分析模块通过记录眼睛睁开、闭合的次数及其开始和结束的时刻,采用PERCLOS计算方法计算在一定时间内眼睛闭合状态在总的计数时间中所占的时间比例值。
进一步,步骤f中,所述数据处理模块根据从数据比较模块处获取的比较结果决定是否向电视机发出定时关闭及提示功能的指令的具体方法为:若对比结果中,时间比例值大于预设的疲劳临界阈值,则向电视机发出定时关闭及提示功能的指令;反之,则不向电视机发出相应指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0403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