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车辆行驶时间进行提醒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82574.3 | 申请日: | 2013-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07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蔺亚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歌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B21/06 | 分类号: | G08B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361008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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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车辆 行驶 时间 进行 提醒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车辆行驶时间进行提醒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夜间行驶的情况下,由于疲劳驾驶会造成驾驶员的反应及判断力的下降,因而更易形成交通事故。为了减免疲劳驾驶所带来的交通事故,希望当驾驶员处于疲劳驾驶状态时对其予以准确的提醒。
在现有技术中,由于疲劳状态与普通状态下,驾驶员对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的踩踏量可能会有不同的力度和频率,因此为了有效避免疲劳驾驶的现象,现有技术提出了以下方案:检测驾驶员踩踏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时的踩踏量,因而通过对该踩踏量的记录、计算以及分析来确定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驾驶状态,一旦确定为其处于疲劳驾驶状态,则经由扬声器的鸣叫来唤起驾驶员的注意。
但是,上述技术对踩踏量进行的计算、分析等需要耗费大量的计算资源,使对疲劳驾驶的判断过程繁琐,并且,即使在普通状态下,驾驶员对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的踩踏量也会因情况而变化,因而这种仅仅依靠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的踩踏量所给出的疲劳驾驶提醒并不准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车辆行驶时间进行提醒的方法及装置,能够更准确地给出疲劳驾驶提醒,从而有效避免驾驶员出现在疲劳状态下驾驶的现象。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行车提醒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
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向车辆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
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包括:
在车辆不停车连续行驶的情况下,将从车辆的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在车辆起动后至少停车一次,且各次停车的时间均小于预定的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将从车辆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减去所述第二阈值与停车次数的乘积所得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第一阈值为4小时,所述第二阈值为20分钟。
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向车辆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包括:
如果所述测定的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向驾驶员发送首次休息提醒;
如果在发送首次休息提醒后所述车辆依然处于行驶状态,在第一预定时间后向驾驶员发送第二次休息提醒;
如果在发送所述第二次休息提醒后所述车辆依然处于行驶状态,在第二预定时间后向驾驶员发送第三次休息提醒;
所述第二预定时间比所述第一预定时间短。
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在所述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存储地图信息;
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车辆的当前位置;
基于所述确定的当前位置和所述存储的地图信息,提供所述当前位置到距离所述当前位置最近的可停车位置的路径导航。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车载提醒装置,包括:
用于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的累积时间测定部;
用于向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的信息提示部;以及
用于基于来自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的累积行驶时间,控制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休息提醒的处理部;
所述处理部从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接收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测定的累积行驶时间,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向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休息指示命令,所述信息提示部基于所述休息指示命令,向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
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在车辆不停车连续行驶的情况下,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将从车辆的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在车辆起动后至少停车一次,且各次停车的时间均小于预定的第二阈值的情况下,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将从车辆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减去所述第二阈值与停车次数的乘积所得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结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第一阈值为4小时,所述第二阈值为20分钟。
在第二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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