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车辆行驶时间进行提醒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82574.3 | 申请日: | 2013-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07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蔺亚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歌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B21/06 | 分类号: | G08B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361008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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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车辆 行驶 时间 进行 提醒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车辆行驶时间进行提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
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向车辆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包括:
在车辆不停车连续行驶的情况下,将从车辆的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在车辆起动后至少停车一次,且各次停车的时间均小于预定的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将从车辆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减去所述第二阈值与停车次数的乘积所得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阈值为4小时,所述第二阈值为20分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向车辆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包括:
如果所述测定的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向驾驶员发送首次休息提醒;
如果在发送首次休息提醒后所述车辆依然处于行驶状态,在第一预定时间后向驾驶员发送第二次休息提醒;
如果在发送所述第二次休息提醒后所述车辆依然处于行驶状态,在第二预定时间后向驾驶员发送第三次休息提醒;
所述第二预定时间比所述第一预定时间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存储地图信息;
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车辆的当前位置;
基于所述确定的当前位置和所述存储的地图信息,提供所述当前位置到距离所述当前位置最近的可停车位置的路径导航。
6.一种车载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测定车辆的累积行驶时间的累积时间测定部;
用于向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的信息提示部;以及
用于基于来自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的累积行驶时间,控制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休息提醒的处理部;
所述处理部从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接收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测定的累积行驶时间,在所述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向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休息指示命令,所述信息提示部基于所述休息指示命令,向驾驶员发送休息提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车辆不停车连续行驶的情况下,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将从车辆的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在车辆起动后至少停车一次,且各次停车的时间均小于预定的第二阈值的情况下,所述累积时间测定部将从车辆起动时刻至当前时刻为止的时间减去所述第二阈值与停车次数的乘积所得的时间测定为所述累积行驶时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阈值为4小时,所述第二阈值为20分钟。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如果所述测定的累积行驶时间超过预定的第一阈值,所述处理部向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第一次休息指示命令,以使信息提示部向驾驶员发送首次休息提醒,在所述第一次休息指示命令发送后所述车辆依然处于行驶状态的情况下,所述处理部在第一预定时间后向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第二次休息指示命令,以使信息提示部向驾驶员发送第二次休息提醒,在所述第二次休息指示命令发送后所述车辆依然处于行驶状态的情况下,所述处理部在第二预定时间后向所述信息提示部发送第三次休息指示命令,以使信息提示部向驾驶员发送第三次休息提醒;
所述第二预定时间比所述第一预定时间短。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存储地图信息的存储部;以及
确定车辆当前位置的位置信息确定部;
所述信息提示部在接收到所述休息指示命令后,基于从所述位置信息确定部接收的当前位置及所述存储部存储的地图信息,提供所述当前位置到距离所述当前位置最近的可停车位置的路径导航。
11.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载提醒装置为GPS导航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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