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81223.0 | 申请日: | 2013-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441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顾国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上臣地板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M1/06 | 分类号: | B27M1/06;B27K1/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4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313009 浙江省湖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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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热 地板 生产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地板的生产工艺,尤其是一种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对于家居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对于所居住的室内室外环境舒适度和审美观点要求与时俱进。目前大多数对于木地板的处理工艺都是在有氧的情况下进行,这样会使得木材失去了原本的鲜活,而且会影响地板的稳定性能。因此很多厂家进行炭化处理,从而使提高地板的稳定性、耐腐蚀性,但是会出现木地板表面乌黑的情况,严重影响使用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本发明具有处理周期短、经久耐用、耐抗腐蚀、稳定性优越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将原木木材锯刨制作出长方体型木地板坯料,并把木地板坯料依次经过炭晶理化处理、养生、微分子炭晶处理、平衡养生、反面光处理、四面刨光、四边企口、四边封漆和面背漆饰,最后成品包装即可。
前述的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中,所述的炭晶理化处理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①将木地板坯料按标准整齐排列成坯料堆, 按1.5t/m3标准重力混凝土块加压在坯料堆顶部,然后装入木材理化房中进行隔氧处理;
②将木材理化房中的木材的含水率控制在10-13%之间,然后温度保持在60-70℃,并持续24-36小时;
③采用间隙式持续升温方法,将温度按每2小时提高10℃升到130℃,同时通过喷洒水蒸气进行回调使逐步升温;
④在130℃的温度下保持12小时,抽出木材理化房内空气并充入惰性气体之后按每3-5小时提高15-20℃的速度逐步升温到220℃,并在220℃上保持10小时,最后抽出木材理化房内惰性气体到回收站过滤并加以重新利用,理化处理结束。
⑤待理化处理结束10小时后采用喷雾化水方法让木地板坯料降温至100℃,然后通入100℃的饱和水蒸气对木地板坯料进行调湿回潮处理,最后将木地板坯料的含水率控制在5-7%;
⑥木地板坯料在自然条件下冷却到常温后即得理化木坯料。
前述的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中,所述的微分子炭晶处理方法是利用微分子工艺将理化木坯料发色素中的炭基(C=O)、乙烯基(CH2=CH)、OH基、甲氧基(-CHO)以及羧基(-COOH)进行结晶物性反应,以达到淡化理化木坯料的原有颜色。
前述的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中,所述的平衡养生是将微分子炭晶处理后的木地板坯料干透24小时后或加热到40-60℃,然后在平衡房中自然养生3-5天,使含水率达到8%以下即可。
前述的炭晶地热地板的生产工艺中,所述的反面光处理对木地板坯料的背面进行8道底漆处理,8道底漆由内而外依次为水性附着剂、油性增强底漆、弹性腻子、耐磨底漆、透明底漆、加硬底漆、砂光底漆、砂光底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在高温隔氧条件下的热解处理(即炭晶理化处理)和微分子炭晶处理,降低了木材中羟基的浓度,减少木材的吸湿性和内应力,从而达到了增强木材稳定性的目的,而且颜色美观,不会出现普通碳化木地板表面乌黑的情况,还使其具有经久耐用、耐抗腐蚀的特点。本发明能充分吸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炭孔周围强大的吸附力场会立即将有害物质分子吸入孔内化解,能有效地去除有害气体,净化空气,保护人体健康;还能调节空气干湿度为正负3度,并同样调节空气温度为正负3度;本发明提高木地板在地热环境状态下的稳定性和耐腐蚀性,彰显木材天然纹理质感,延长木地板的使用寿命;地板表面可制造成不规则凹凸状态,人在地板上面走动,对人体足底穴位按摩功效;炭晶地板不仅具有防干、防潮、抗变形的功能,还有除臭、防霉、杀菌、保健等功能,更适用于现代低碳环保家居。本发明通过微分子炭晶处理可彻底消除理化木坯料细胞内的沉淀色素,以达到淡化理木坯料的原有颜色。使其具有阻燃、安全无毒无残留、无刺激性气味、不影响木材的纤维和强度等优点,而且淡雅的色泽、凸显的纹理更加适合了现代人对家庭装修中色彩的追求。本发明还通过反面光处理,无需进行开背槽处理,减少工艺步骤。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下述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宗旨的前提下做出的各种变化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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