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TAIC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及处理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079044.3 | 申请日: | 2013-03-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72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 发明(设计)人: | 孙亚兵;赵泽华;荣少鹏;陆素洁;边琳;张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大学 |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C02F103/36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218 | 代理人: | 夏平;李晓峰 |
| 地址: | 210046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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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taic 生产 废水 处理 工艺 系统 | ||
1.一种TAIC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根据废水流量向生产废水中投加活性炭搅拌吸附;搅拌吸附的同时向废水中通入臭氧进行反应,反应后的废水经过砂滤过滤,然后进入微电解罐;
(2)进入微电解罐的废水的pH值为2~5,优选为3~4,在微电解罐中进行曝气,曝气时间为1~6小时;
(3)将经微电解罐进行微电解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混合均匀后调pH至6~9,然后进入生化处理装置进行生化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所述活性炭为粉末状活性炭,其炭颗粒的粒径≤100目,所述活性炭的投加量为废水质量的2.5‰~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臭氧的通入量为8~10g/h,反应时间为1~5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所述的废水进入微电解罐后进行曝气的曝气时间为2~4h小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所述的其他废水为生活污水或/和设备冲洗废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所述生化处理的工艺为A2/O工艺,废水在生化处理装置内停留时间为24~30小时;生化处理装置包括厌氧塔、一级生化池、二级生化池、混凝沉淀池和砂滤池。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的加活性炭搅拌吸附、通入臭氧进行反应和砂滤过滤的过程在吸附臭氧反应装置中完成,所述的吸附臭氧反应装置依次包括吸附搅拌池(6)、反应沉淀池(7)和过滤池(8),所述的吸附搅拌池(6)通过设在其上部的溢流口(12)与反应沉淀池(7)相连通,所述反应沉淀池(7)通过设在其下部的通孔(13)和过滤池(8)相连通,所述吸附搅拌池(6)的底部设有与臭氧发生器(10)相连通的曝气器(9),所述过滤池(8)的中部设有过滤层(11),上部设有出水口。
8.一种TAIC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它包括吸附臭氧反应装置(2)、微电解罐(3)、pH调节池(4)和生化处理装置(5),所述的吸附臭氧反应装置(2)包括吸附搅拌池(6)、反应沉淀池(7)和过滤池(8),所述的吸附搅拌池(6)通过设在其上部的溢流口(12)与反应沉淀池(7)相连通,所述反应沉淀池(7)通过设在其下部的通孔(13)和过滤池(8)相连通,所述吸附搅拌池(6)的底部设有与臭氧发生器(10)相连通的曝气器(9),所述过滤池(8)的中部设有过滤层(11),设在所述过滤池(8)上部的出水口与微电解罐(3)的进水口通过管道相连通,所述微电解罐(3)的出水口与pH调节池(4)的进水口通过管道相连通,所述pH调节池(4)的出水口与生化处理装置(5)的进水口通过管道相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TAIC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附搅拌池(6)内设有搅拌器(14),所述吸附搅拌池(6)的上方设有加药装置(15)用于向吸附搅拌池(6)内添加活性炭。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TAIC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pH调节池(4)的上方设有加药罐(16)用于向pH调节池(4)内投入酸或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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