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充电系统及其适用的充电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55684.0 | 申请日: | 2013-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095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江明谕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赵根喜;吕俊清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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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词: | 电动车 充电 系统 及其 适用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关于一种充电系统,且特别关于一种依据电动车欲行驶距离来决定充电时间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及其适用的充电方法。
背景技术
燃油式汽车的发明确实改善了人类行动上的方便与货物运送的问题,且随着制造技术的进步,燃油式汽车被大量生产,现今燃油式汽车己经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目前世界燃油式汽车总数约8.5亿辆,而全球57%的石油消费在交通领域(其中美国达到67%),预计到2020年燃油式汽车将达到12亿辆,全球石油需求与常规石油供给之间将出现净缺口,石油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预计2050年的供需缺口几乎相当于2000年世界石油总产量的两倍,石油价格会飞速上涨,造成汽车使用成本越来越高。因此,各国都在积极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以改变能源结构,降低对石油的依赖。
此外,燃油式汽车运作时,会燃烧汽油造成空气污染,使整个生态环境遭致破坏,近年来为了改善车辆对环境的破坏,各个车商都致力研发低污染的汽车,以保护我们的环境。在各种新能源汽车中,电动汽车的技术背景相对比较成熟,且电网已经铺设到全球各地,可以很方便的获得稳定的电能,所以电动车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电动车主要是通过充电设备,例如充电站等,做为补充电力的主要途径。而以目前最新的电池技术,电动车所需的充电时间短则二十至三十分钟,长则超过十小时,实际充电时间根据车辆与充电设备的种类不同而所差异,然而不论从驾驶的经验或充电设备的营运的角度而言,电动车的充电时间仍与一般加油所需时间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在现有充电技术下有效缩短充电时间,是所有充电设备的制造与营运者所考虑的重点之一。
其中由于电动车的充电运作目前而言大部份皆是由电动车来直接来判断充电是否结束,驾驶并无法针对此点轻易改变,又一般电动车皆以充到充电电池的80%以上作为停止充电条件,并未考虑实际用电动车需求或是驾驶习惯,如此一来,将使得电动车可能花费过多时间于充电上。
此外,又有一些电动车及充电设备乃是提供充电时间的设定,在充电开始前即由驾驶主动设定本次充电时间,然而此方式也未考虑实际用车需求,也未考虑当时充电电池的剩余电量,使得预设的充电时间并不一定符合实际充电需求,同样可能使得电动车花费过多时间于充电上。
因此,如何发展一种可改善上述现有技术缺失,使电动车的充电时间可依据欲行驶距离来决定的电动车充电系统及其适用的充电方法,实为相关技术领域者目前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车充电系统及其适用的充电方法,其中电动车的充电时间依据电动车欲行驶的距离来决定,以解决现有电动车花费过多时间于充电上的缺失。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的一较广义实施态样为提供一种电动车充电系统,应用于电动车,包含:充电站,用以对电动车的充电电池充电,包含:充电单元,用以提供充电电能至充电电池;输入单元,用以选择性地接收关于电动车的型号信息及电动车的预定目的地;第一通讯接口,用以与电动车通讯,以从电动车随时地接收充电电池的电量状态及允许接收电能信息;控制单元,与充电单元连接而控制充电单元的运作,且与输入单元及第一通讯接口连接,其中控制单元将型号信息、预定目的地与内建数据进行比对,以得到充电电池的种类信息及电动车由充电站行驶至预定目的地的行驶路径,并依据种类信息、行驶路径及电量状态控制充电单元对充电电池充电,以使充电电池的剩余电量等于电动车行驶行驶路径所需耗费的电量,且于充电期间,控制单元还依据允许接收电能信息动态调整充电电能的大小。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另一较广义实施态样又提供一种充电方法,适用于电动车充电系统,其中充电系统具有充电站,以对电动车的充电电池充电,充电方法包含以下步骤:(a)接收关于电动车的型号信息与预定目的地、关于充电电池的电量状态及允许接收电能信息(b)将型号信息、预定目的地与内建数据进行比对,以得到充电电池的种类信息及电动车由充电站行驶至预定目的地的行驶路径;(c)充电站依据该充电电池的该种类信息、该行驶路径及该电量状态对充电电池充电,其中于充电期间,充电站依据允许接收电能信息而动态调整提供输出给充电电池的充电电能大小。(d)判充电电池的剩余电量是否已充到等于该电动车行驶行驶路径所需耗费的电量;以及(e)当判断充电电池的剩余电量已充到等于电动车行驶行驶路径所需耗费的电量,结束充电,当判断充电电池的剩余电量尚未充到等于电动车行驶行驶路径所需耗费的电量,再次执行步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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