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气发生装置及干粉式灭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40326.2 | 申请日: | 2013-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27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王景龙;沈哲冉;张雪峰;国威;王和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胜捷消防器材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13/76 | 分类号: | A62C13/7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8 | 代理人: | 于标;罗志强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 发生 装置 干粉 灭火 | ||
1.一种燃气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以及位于所述外壳内的产气药剂体,所述外壳设有至少两列出气口、且每列至少有两个出气口,各列出气口平行,相邻的两列出气口交错排布;所述产气药剂体外表面涂有耐高温涂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同一列内、且相邻的两个出气口的间距均相同,所述耐高温涂层为耐高温硅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口为圆形孔。
4.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燃气发生装置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干粉灭火器本体、喷嘴,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底面设有供干粉喷出的喷出口,所述喷嘴与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相连、且所述喷嘴位于所述喷出口正下方,所述喷嘴由板体、以及在所述板体端面上开设的至少两个导流孔构成,所述燃气发生装置位于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体端面与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底面平行,所述导流孔为七个,其中以一个导流孔为中心导流孔、其余六个导流孔围绕在所述中心导流孔周围排布,其余六个导流孔为周边导流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七个所述导流孔均为圆孔,每个周边导流孔与中心导流孔间距均相等,相邻的两个周边导流孔间距相同,每个所述导流孔半径均相同,所述板体呈圆形,所述中心导流孔位于所述板体的圆心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粉灭火器本体包括容器、以及触发所述燃气发生装置产生气体的触发装置,所述容器内部为空腔,所述燃气发生装置固定在所述容器内部,所述容器内部装填有干粉,所述触发装置一端与所述产气药剂体相连,所述容器设有供所述触发装置穿过的过孔,所述容器设有供干粉喷出的喷出口,该干粉式灭火装置还包括封闭于所述喷出口处、且当所述燃气发生装置产生气体时能够使其破裂的封闭片,所述燃气发生装置的出气口垂直对准喷出口所在的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出口设于容器底面,所述燃气发生装置的出气口垂直对准所述容器底面,所述燃气发生装置的出气口与所述容器底面存在间隙。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片为铝膜片。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干粉式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干粉式灭火装置还包括上端盖,所述容器设有阀座,所述上端盖安装在所述阀座上,所述过孔开在所述上端盖上,所述燃气发生装置与所述上端盖相连;该干粉式灭火装置还包括悬挂支架,所述上端盖设有连接块,所述悬挂支架与所述连接块相连;所述上端盖螺纹连接于所述阀座上,所述上端盖设有卡槽,所述燃气发生装置的外壳卡接于所述卡槽处;所述悬挂支架与所述连接块通过螺栓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胜捷消防器材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胜捷消防器材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4032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面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
- 下一篇:实现与控制设备相关联的工程单位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