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鼻腔给药容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22919.X | 申请日: | 2012-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485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发明(设计)人: | 久保朋彦;広部辉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尼普洛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M11/00 | 分类号: | A61M11/00;A61M3/00;A61M3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马淑香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鼻腔 容器 | ||
1.一种鼻腔给药容器,其特征在于,
包括主体部(30)和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40、40A~40D),
所述主体部(30)包含药液贮存部(10)和柱塞(20),所述药液贮存部(10)的一端(12)侧设置有喷雾嘴(12M),另一端(13)侧设置有开口部(13H),所述柱塞(20)经由所述开口部从一端(22)侧插入所述药液贮存部内部,在另一端(23)侧设置有按压部(23P),
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40、40A~40D)包含在所述按压部与所述开口部之间配置的止动部(42),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40、40A~40D)与所述主体部卡合,且只在所述按压部触接于所述止动部的状态下被解除与所述主体部的卡合状态,
所述柱塞通过被向所述药液贮存部内部的压入,前进至所述按压部触接于所述止动部为止,
所述柱塞在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从所述主体部卸下的状态下被向所述药液贮存部内部进一步压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腔给药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主体部(30)的外周面设置有第1嵌合部(15P、15C、11R、15Q),
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40A~40D)具有在其安装于所述主体部的状态下与所述第1嵌合部相嵌合的第2嵌合部(46C、46P、46K、46J),
通过所述第1嵌合部与所述第2嵌合部之间的嵌合,所述主体部上安装的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相对于所述主体部的移动被限制。
3.如权利要求项1或2所述的鼻腔给药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40、40A~40C)具有以从所述柱塞外侧夹入的方式与所述柱塞卡合的夹持部(42E、43E),
所述柱塞的所述另一端侧设置有收缩部(26),
在所述按压部触接于所述止动部的状态下,所述夹持部处于与所述收缩部相对的位置,并且,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与所述柱塞的卡合状态被解除。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鼻腔给药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柱塞(20)具有在所述按压部触接于所述止动部的状态下解除所述第1嵌合部与所述第2嵌合部之间卡合的第1触接部(27)。
5.如权利要求项1~4中任一项所述的鼻腔给药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柱塞(20)具有在所述柱塞移动量限制部件与所述主体部卡合的状态下配置于所述止动部与所述按压部之间的第2触接部(25、25D),
通过所述柱塞被向所述药液贮存部内部的插入,所述第2触接部触接于所述止动部和所述主体部中的一方,
通过所述柱塞被向所述药液贮存部内部的压入,所述柱塞触接于所述止动部和所述主体部中所述一方的状态被解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尼普洛株式会社,未经尼普洛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22919.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