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辆和控制机动车辆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280013649.6 | 申请日: | 2012-03-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0206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6 |
| 发明(设计)人: | 巴普蒂斯特·比罗;阿贾伊·凯姆瓦尔-内尔;亚当·基思·莱瑟兰;罗布·佩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捷豹路虎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T7/12 | 分类号: | B60T7/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董敏,田军锋 |
| 地址: | 英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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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辆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机动车辆,包括致动器装置,所述致动器装置可操作成为所述车辆提供动力,在行驶周期期间,所述车辆可自动地操作成关闭所述致动器装置并随后重新起动所述致动器装置,从而减小在给定的行驶周期期间所述致动器装置开启的时间量,
其中,通过驾驶者操作的制动器装置,可将所述车辆置于所谓的环保停止条件,在所述环保停止条件中,所述车辆保持静止并且所述致动器装置关闭,所述车辆可自动地操作成执行所谓的环保起动操作,在所述环保起动操作中,当驾驶者发信号释放所述制动器装置时,重新起动所述致动器装置,
其中,当执行环保起动操作时,所述车辆自动地设置为通过所述制动器装置继续保持静止,同时重新起动所述致动器装置,并且,如果所述致动器装置重新起动失败,车辆还自动地设置为呈现起动失败的条件,在所述起动失败的条件中,车辆继续保持静止,
其中,所述制动器装置包括主制动器,所述主制动器可由驾驶者操作成使所述车辆减速,并且所述制动器装置还包括副制动器,所述副制动器包括驻车制动器,所述驻车制动器可由驾驶者操作成在所述车辆无人操作时保持所述车辆静止,
其中,在所述环保停止条件中,所述车辆借助于所述主制动器自动地保持静止,并且在所述起动失败的条件中,所述车辆构造成通过至少自动地将所述车辆的传动装置置于其驻车模式、或者借助于所述副制动器而自动地保持所述车辆静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在所述起动失败的条件中,所述车辆构造成借助于所述副制动器自动地保持所述车辆静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包括具有驻车模式的传动装置,在所述驻车模式中,施用驻车模式制动器装置以避免所述车辆移动,其中,当在所述起动失败条件中时,所述车辆通过自动地控制所述传动装置继续保持所述车辆静止以呈现所述驻车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驻车模式制动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销元件,所述至少一个销元件可操作成锁定所述传动装置从而避免所述车辆的至少一个车轮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其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所述致动器装置起动失败,则呈现所述起动失败条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规定的时间段小于所述主制动器的最大允许保持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构造成仅在所述车辆在斜坡上处于上坡的情况下呈现所述起动失败的条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构造成仅在所述车辆在斜坡上处于下坡的情况下呈现所述起动失败的条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可操作成撤销所述起动失败的条件从而用以允许移动所述车辆。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所述致动器装置包括发动机,所述车辆设置为通过所述驾驶者操作的制动器装置保持在所述环保停止条件,在所述环保停止条件中,所述车辆是静止的并且所述发动机关闭,所述车辆可自动地操作成当驾驶者发信号释放所述制动器装置时重新起动所述发动机。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在行驶周期中可自动地操作成关闭所述致动器装置并且随后重新起动所述致动器装置,以减小所述车辆的一个或多个操作参数的值。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在行驶周期中可自动地操作成关闭所述致动器装置并且随后重新起动所述致动器装置,以减小所述车辆的一个或多个操作参数的值,所述车辆的所述一个或多个操作参数是从所述发动机燃料消耗率和所述发动机排放的一种或多种气体的量中选择的参数。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操作参数包括发动机排放的一种或多种气体的量,所述一种或多种气体包括从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以及二氧化硫中选择的至少一种气体。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是混合动力电动车辆(HEV),其中,所述致动器装置包括发动机和电机。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可以并联式混合动力电动车辆(HEV)模式操作,在所述并联式混合动力电动车辆(HEV)模式中,所述发动机和所述电机并联地提供动力扭矩用于驱动所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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