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下室排水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36768.1 | 申请日: | 2012-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960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程金蓉;秦毅;夏荣荣;董佳慧;吴琼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9/06 | 分类号: | E02D19/06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20005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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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室 排水系统 | ||
1.一种地下室排水系统,用于将底板渗出的水排出至集水坑,其特征在于:包括沿水平方向排列的若干排水板以及整浇层,所述排水板在竖直方向上位于底板和整浇层之间,所述排水板在水平方向上的两侧由所述水泥砂浆封闭,所述排水板、水泥砂浆和所述底板围合成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的两端连接至集水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整浇层厚度在100至200毫米之间时,所述排水板包括若干平行设置的第一排水板,以及沿水平方向与所述第一排水板垂直的若干第二排水板,所述第一排水板与所述第二排水板的内部空间互相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相邻的平行设置的第一排水板或第二排水板之间设有间隔距离。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间隔距离为3600毫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整浇层厚度大于200毫米时,若干所述排水板平行紧挨着设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板的截面为锯齿状,其齿底与所述底板的上表面持平。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板的截面的沿水平方向的宽度为600毫米。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板的齿顶距所述底板的高度为10毫米。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整浇层为细石混凝土结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排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板为塑料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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