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用电控一体化带自动回位机构的尾门执行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315420.5 | 申请日: | 2012-07-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455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0 |
| 发明(设计)人: | 李磊;陈霞;黄国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5B65/19 | 分类号: | E05B65/19;E05B47/00;E05B1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70 | 代理人: | 谷惠敏 |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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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电 一体化 自动 机构 执行 | ||
1.一种车用电控一体化带自动回位机构的尾门执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马达(1)、蜗杆(2)、蜗轮(3)、摆杆(4)、壳体底座(5)以及蜗轮轴(6);
所述马达(1)驱动所述蜗杆(2)转动,所述蜗杆(2)带动所述蜗轮(3)绕所述蜗轮轴(6)转动,所述蜗轮(3)上设有至少一个凸起柱(31),所述摆杆(4)是自动旋转复位的摆杆,所述摆杆(4)上设有一摆臂(41)和一锁位(42),所述凸起柱(31)拨动所述摆杆(4)的摆臂(41),所述摆杆(4)绕自身与所述壳体底座(5)配合的轴转动,所述凸起柱(31)随所述蜗轮(3)的转动,循环转入或转出所述锁位(4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电控一体化带自动回位机构的尾门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锁位(42)到所述蜗轮(3)的平面的间距大于所述蜗轮(3)上凸起柱(31)的高度;所述摆臂(41)的端部向所述蜗轮(3)的方向设有一凸起挡块(43),所述凸起柱(31)拨动所述凸起挡块(43)带动所述摆杆(4)转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电控一体化带自动回位机构的尾门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杆(4)上的摆臂(41)弯曲折返形成所述锁位(42)。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用电控一体化带自动回位机构的尾门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杆(4)与所述壳体底座(5)配合的轴中心设有一钥匙片插槽(7)。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电控一体化带自动回位机构的尾门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蜗轮(3)上沿蜗轮(3)的圆心对称设置两个凸起柱(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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