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01160.1 | 申请日: | 2012-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639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汪朝晖;朱晏琳;俞愈;朱风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F9/34 | 分类号: | G21F9/34;E04H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8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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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核电 用中放 废物 贮存 | ||
1.一种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包括一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由混凝土墙分隔的贮存单元、在每个贮存单元上方覆盖的用于密封所述贮存单元的混凝土防护盖板以及将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内各个所述贮存单元连成一体的转送风口,其特征在于,并且每个所述贮存单元的隔墙底部均设有一个所述转送风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在所述中放废物贮存室底部的混凝土风道,所述混凝土风道与所述各个转送风口均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风道出口处为用于补偿辐射防护的迷道结构,所述混凝土风道出口连往排风处理系统。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凝土风道高于所述中放废物贮存室的地平面,并且所述迷道低于所述中放废物贮存室的地平面。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贮存单元呈圆筒状,并且所述混凝土防护盖板与所述贮存单元的筒体垂直的截面呈正方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风道的宽度等于所述贮存单元的筒体的外径,并且位于所述混凝土风道上方的贮存单元的筒体比所述的核电用中放废物贮存室内的其它贮存单元的筒体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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